联合国人权事务


执法方面的人权

■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一九五五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防止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并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一九五七年
  七月三十一日第663C(XXIV)号决议和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三日第2076(LXII)号决议予以核准

■ 囚犯待遇基本原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1号决议通过并宣布

■ 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九日第43/173号决议通过

■ 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3号决议通过

■ 保护人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宣言
  联合国大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九日第3452(XXX)号决议通过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联合国大会1984年12月10 日第39/46号决议通过并开放供签署、批准和加入
  生效:按照第27(1)条,于1987年6月26日生效。

■ 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
  联合国大会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57/199号决议通过(未生效)

■ 关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方面的任务的医疗道德原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37/194号决议通过

■ 有效调查和记录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原则
  联合国大会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四日第55/89号决议建议

■ 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障措施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第1984/50号决议批准

■ 执法人员行为守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第34/169号决议通过

■ 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
  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 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 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0号决议通过

■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0/33号决议通过

■ 刑事司法系统中儿童问题行动指南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一日第1997/30号决议建议

■ 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利雅得准则)
  联合国大会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四日第45/112号决议通过并宣布

■ 为罪行和滥用权力行为受害者取得公理的基本原则宣言
  联合国大会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0/34号决议通过

■ 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
  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九月六日在米兰举行)通过,旋经联合国大会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0/32号决议及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三日第40/146号决议核可

■ 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
  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 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 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
  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 一九九〇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九月七日,古巴哈瓦那

■ 有效防止和调查法外、任意和即决处决的原则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四日第1989/65号决议建议

■ 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
  联合国大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第47/133号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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