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事务

土著人民

  土著民族历来认同“大地母亲”,其文化特征主要基于同大地及其果实的长期联系。因此,一旦这种联系中断或受损,他们的人权受侵害的局面便接踵而至。土著民族深陷于社会边缘,社会、经济及人文发展水平很低(根据多边机构制定的定义和准则)。土著居民严重缺乏基本社会服务,遭受歧视,在司法方面特别如此。来自一些国家的报告尤其令人不安:社区领导人受到谋杀、法外处决、死亡威胁;在采取新的反恐怖主义措施时,土著代表和领导人受到迫害。充分落实受教育权利的障碍重重,有关使用和保护土著语言和文化的问题也不例外。

  在许多国家土著儿童的状况仍然十分悲惨。特别值得关切的是武装团伙强征土著儿童及青少年入伍,有时有组织犯罪集团也这样做。另一相当严重的问题是,土著儿童,特别是女孩,出于贫困,充当童工。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的资料,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多数童工在矿井、田野、工厂工作,或充当佣工。这一情况也发生在亚洲和非洲。在许多农村土著社区,利用儿童做工及从事相关活动对家庭生存至关重要。但这种做法严重妨碍儿童上学。这也是各个区域土著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成果指数低的原因之一。

  土著社区的童工现象虽然首先是贫困所致,但也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歧视、移徙、犯罪、教育方案缺乏、社会保护不足等因素对其都有影响。土著和部落女孩和少女特别易受伤害,许多人被迫落入贩卖人口的网络,年少时就被迫卖淫或遭受其他形式的性剥削。虽然许多国家已经签署并批准禁止利用童工的许多公约和协定,但这些文书并没有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得到执行,童工的祸患没有得到有效铲除。

(节选自:A/60/358《土著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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