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三章 高小和初高中的人权话题> 思想、良心、宗教、见解和言论自由
思想、良心、宗教、见解和言论自由
思想、良心、宗教、见解和言论自由是人权文化的核心。《儿童权利公约》根据儿童发育的不同成熟阶段赋予他们这些权利(见下面关于“逐渐成熟”和“长到多大才算‘足够成熟的年龄’”的活动)。这些权利包括改变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受干涉地持有见解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无论国界情况而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与思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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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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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以最为赞许肯定的方式列出他们真正欣赏自己的五种品质。然后把它们放入负面参照框架,这样,同样的品质可能非但不值得赞赏、反而会伤及别人的感情。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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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感情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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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每人一些纸条,让他们写下他们在校园里听到的各种伤人感情的话,每张纸上只写一条。在墙上划分出严重等级,从“取笑/开玩笑”到“极端讨厌/卑劣”。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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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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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长到多大才算成熟到可以独立于家庭、文化和传统之外信仰一种不同的宗教或持有不同的政见?由谁来决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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