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三章 高小和初高中的人权话题> 政府与法律
政府与法律
人权是每个人固有的权利。我们可以从道义上要求权利,而不管这些权利是不是法律所规定的。比如,每个人都有生命权,不管是否已经通过了赞成这种权利的法律。
然而,法律使道义上的权益要求具有法定效力。在已将权利纳入法律的国家,我们还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是否正在充分付诸实施。不过,首要的一步是把道义上的权利要求转变为法定权利。
法律也可以产生重要的教育效果。法律规定了社会正式认为哪些行为是适当的,并且具体规定了社会认为应该赞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为人人设置的,而且平等适用,超脱于领导者和被领导者――至少原则上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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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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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全班同学参观一次正在举行会议的国家议会的地区或中央会议厅,让他们观看议员们的工作情形。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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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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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全班模拟一个非正式的法庭也可以学习立法程序。让“争执双方”坐在中间,他们的“朋友”和“亲属”坐在一旁,班上其余同学围绕他们坐成一圈,就像一个“村子”的村民。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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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的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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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宣言》第七条第一句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可是在现实当中,并非总能体现这一原则表述。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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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权利文件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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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权利不仅得到像《世界人权宣言》这样的国际文件的保障,而且也得到各种区域、国家和地方法典(如宪法)的保障。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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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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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已经表明,如果没有一个像国际刑事法庭这样的执法机制来处理个人责任,种族大屠杀行为和令人震惊的侵犯人权事件就往往得不到惩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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