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别法庭过渡

  2005年12月13日,黎巴嫩共和国政府请求联合国设立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特别法庭,以对被指控导致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其他22人遇害的2005年2月14日贝鲁特袭击事件的所有负责者进行审判。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664(2006)号决议,联合国和黎巴嫩共和国通过谈判达成了设立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协定。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757(2007)号决议,该决议所附文件的规定和《特别法庭章程》自2007年6月10日起生效。

  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任务是,对造成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遇害和他人伤亡的2005年2月14日袭击事件负责者提起诉讼。法庭的管辖权可追溯至2005年2月14日爆炸事件之前,如果法庭认定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12月12日期间在黎巴嫩发生的其他袭击事件根据刑事司法原则存在关联,并同2005年2月14日袭击事件具有类似性质和严重性。这种关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件的组合:犯罪意图(动机)、攻击目的、被攻击者的身份、攻击模式(作案手法)和行为人。2005年12月12日后发生的犯罪行为,也可根据同一标准纳入法庭管辖权,如果黎巴嫩共和国政府和联合国作出这种决定并得到安全理事会的同意。

  过程

  继安全理事会设立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第1757(2007)号决议通过以来,如秘书长根据该决议提交的最新报告(S/2008/173)所述,委员会向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检察官办公室过渡的准备工作继续进行。事实上,专员充任指定检察官可确保这两个机构之间协调一致地过渡。

  检察官宣誓就职后,将审查委员会和黎巴嫩司法当局向他转交的所有资料。审查后,他在满意地认为可受理的证据证明有理由提起公诉之前可以指示进行更多调查。然后他才能提交起诉书供预审法官确认。经验证明这一过程不是立即开始的。

  准备步骤

  委员会正在为过渡到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检察官办公室准备电子数据、持有的文件和物证。准备工作包括按照可适用的国际标准,组织证据材料的实物移交。

  委员会还负责保管从各地点收缴的与哈里里案调查相关的所有物证。委员会正在与哈里里案检察长及调查法官合作,准备将黎巴嫩当局目前拥有的文件和物件移交给法庭。

  过渡进程也引起到底是选择黎巴嫩刑法还是国际刑法这些未经检验的法律问题,委员会已开始对此加以审查。

节选自:S/2008/210《安全理事会第1595(2005)号、第1636(2005)号、第1644(2005)号、
第1686(2006)号和第1748(2007)号决议所设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第十次报告》

联合国在行动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黎巴嫩真相调查团

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

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