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非联合国正式文件)

  2005年2月14日:黎巴嫩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其他22人在贝鲁特炸弹袭击中遇害。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对袭击事件表示谴责。(S/PRST/2005/4)

  2005年4月7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第1595 (2005)号决议 ,成立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

  2005年12月13日:黎巴嫩政府请求联合国设立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法庭,对被控造成黎巴嫩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其他22人身亡的2005年2月14日贝鲁特袭击事件的负责者进行审判。 (S/2005/783)

  2005年12月15日:应黎巴嫩政府的请求,安全理事会通过第1644(2005)号决议,请秘书长帮助黎巴嫩政府确定由一个具有国际性质的法庭对最终被指控卷入这起恐怖袭击的人进行审判所需国际援助的性质和范围。 (第1644(2005)号决议,第6段)

  2006年3月29日:安全理事会通过第1664(2006)号决议,欣见2006年3月21日秘书长根据第1644(2005)号决议提交的报告(S/2006/176),并请秘书长与黎巴嫩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以建立一个基于刑事审判最高国际标准的具有国际性质的法庭。

  2006年11月15日:秘书长向安理会提交关于2006年5月至6月联合国与黎巴嫩政府有关设立特别法庭谈判结果的报告。(S/2006/893)

  2006年11月24日: 安全理事会主席致函秘书长(S/2006/911),表示安全理事会成员:欣见与黎巴嫩政府谈判已经结束;对秘书长报告所附《协定》,包括《特别法庭章程》表示满意;并请秘书长与黎巴嫩政府一道开展缔结《协定》的最后步骤。

  2007年1月23日和2月6日:黎巴嫩政府和联合国签署分别签署《联合国和黎巴嫩共和国关于设立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协定》。 (SG/SM/10871)

  2007年5月14日:黎巴嫩总理致函秘书长,告知目前国内批准成立特别法庭文书的所有途径都已穷尽,多数议员表示支持设立法庭,并请秘书长作为紧急事项向安全理事会提出该国让特别法庭生效的请求。(S/2007/281)

  2007年5月30日:安全理事会通过第1757(2007)号决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决定,所附文件、包括其附文关于建立黎巴嫩特别法庭的规定应于2007年6月10日生效,除非黎巴嫩政府在此之前已书面通知联合国第一次的法律要求已予满足。如所附文件在本决议通过后生效,安全理事会请秘书长酌情与黎巴嫩政府协调,采取必要的步骤和措施,及时设立特别法庭。

  2007年6月10日:附件规定和《特别法庭章程》开始生效因为未从黎巴嫩政府收到已在2007年6月10日前满足第1757(2007)号决议附件及附文生效的法律要求的通知。(SG/SM/11035 –L/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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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757(2007)号决议截至目前采取的步骤



A.所在地

  2007年12月21日:联合国和荷兰双方代表签署将特别法庭所在地设在荷兰的《总部协定》。《协定》随后提交荷兰议会批准。11月8日,荷兰当局向联合国秘书处提供了有关被确定为特别法庭所在地最佳位置的特别法庭大楼的详细资料。(SG/SM/11347)

B.任命

1.法官

  2007年7月10日:黎巴嫩共和国政府以密封信函方式向秘书长转交黎巴嫩最高司法委员会根据附件第2条第5款(a)要求提出的司法任命12候选人名单。

  2007年8月1日:法律顾问以秘书长的名义致函全体会员国,请会员国考虑至迟于2007年9月24日提出特别法庭的法官候选人。随后提出了37名国际候选人。

  2007年10月中旬:秘书长根据附件第2条第5款(d)规定在向安全理事会表明意向后成立甄选小组。甄选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2001年至2005年担任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法官的Mohamed Amin El Mahdi法官、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现任法官(2003年至2007担任该法庭庭长)的Erik Mose法官、以及联合国法律顾问Nicolas Michel先生。(SG/SM/11035)

  2007年10月/11月:根据附件第2条第5款(c)“政府和秘书长应就法官的任命进行协商”的规定与黎巴嫩共和国政府进行协商。

  2007年12月4日:甄选小组在对候选人进行甄选和面谈后向秘书长提出建议,秘书长接受建议人选。(SG/SM/11347)

2.检察官

  2007年6月至9月:与该领域专家进行非正式磋商,以确定检察官候选人名单。

  2007年10月:甄选小组(为甄选法官同一小组)对检察官候选人进行甄选和面谈。

  2007年11月初:根据附件第3条第1款的规定就检察官任命事宜与黎巴嫩共和国政府进行磋商。

  2007年11月8日:甄选小组建议任命加拿大的Daniel Bellemare先生为检察官,秘书长接受建议人选。

  2007年11月14日:秘书长任命Bellemare先生接替Brammertz先生担任调查委员会专员。同日,秘书长行使附件第3条赋予的权力,任命Bellemare先生为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检察官。但是,Bellemare先生将根据附件规定在稍后日期就任特别法庭检察官。 (S/2007/669)

3.书记官长

  2007年11月13日:法律顾问致函会员国,邀请会员国至迟于2007年12月14日提出特别法庭书记官长候选人。会员国根据此函共提出了14名候选人。

  2008年3月10日:秘书长任命罗宾·维森特先生(联合王国)担任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书记官长。维森特先生的上任日期待定 (SG/A/1124)

4.辩护方办公室主任

  2007年1月:独立的辩护方办公室主任的招聘工作开始。

C.预算

  2007年9月4日:秘书长在2007年9月4日报告(S/2007/525) 中通知安全理事会,预计特别法庭第一个12月期的总预算为3 500万美元(不包括房地筹备的有关费用),第二个12月期为4 500万美元,第三个12月期为4 000万美元。特别法庭如在第二或第三年期间设立第二审判分庭,估计需要增加经费800万美元。

  2008年2月13日:秘书长宣布成立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特别法庭的主要捐助国组成,任务包括就特别法庭工作的所有非司法方面提供咨询和政策指导,并审查和批准特别法庭的年度预算。(SG/SM/11412)

D.资金

  2007年7月26日:联合国秘书处设立信托基金,接收为特别法庭的成立和活动提供的捐款。2007年12月5日,特别法庭的主要捐助国和认捐国商定,信托基金应采用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的做法由特别法庭直接管理,而不是通过联合国信托基金进行管理。

  2007年10月8日:秘书长致函会员国,邀请会员国为信托基金捐款。

  截至2008年1月29日:信托基金捐款总额已占法庭工作第一年预计估计数的64.3%(3 500万美元),其中包括黎巴嫩政府提供的占第一年总估计数49%的捐款。已捐款项加上目前的认捐款项,已占总估计数的83%。

  2008年2月13日:秘书长宣布他得到迹象显示,特别法庭的预计捐款将能满足特别法庭成立和第一个12月期活动的预算要求。 (SG/SM/11412)

E.从调查委员会向特别法庭过渡

  2006年11月/2007年1月:为确保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协调有序地向特别法庭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过渡,秘书处和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进行了一系列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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