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选出新一任人权理事会成员

  2007年5月17日,联合国大会在人权理事会新的一年任期成员国选举中,推选安哥拉、玻利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达加斯加、荷兰、尼加拉瓜、菲律宾、卡塔尔、斯洛文尼亚和南非等14个国家担任新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他们将从6月20日起上任,任期三年...详细内容
  ■ 联合国人权事务
  1. 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有多少成员?
  2. 成员如何产生?
  3. 人权理事会成员选举过程与人权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4. 对于人权理事会会员有什么期待?
  5. 理事会如何确认其会员符合这些人权标准?
  6. 能否暂时停止理事会的成员资格?
  7. 成员任期有多久?
  8. 人权理事会在联合国系统中处于什么地位?
  9. 理事会会期和会址分别是什么?
  10. 非政府组织和其它观察员能像在人权委员会一样参与人权理事会的活动吗?
  11. 理事会的成立对人权委员会的一些特别制度,如特殊程序、专家指导和申诉程序有什么影响?
  12.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人权理事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13. 人权理事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4. 下一步是什么?
新一任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