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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朝鲜核问题

 

 


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

  南方和北方,

  渴望通过朝鲜半岛无核武器化消除核战争的危险,从而为和平及我们国家的和平统一,并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声明如下:

  1. 南方和北方将不试验、制造、生产、接受、拥有、储存、部署或使用核武器。
  2. 南方和北方将仅为和平目的利用核能。
  3. 南方和北方将不拥有核再处理和浓缩铀设施。
  4. 为了核查朝鲜半岛的无核武器化,南方和北方将依照南北联合核控制委员会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其中一方选择、双方商定的目标进行视察。
  5. 为了执行本联合声明,南方和北方将于本联合声明生效起一(1)个月内设立一个南北联合核控制委员会并使之投入工作。
  6. 本联合声明应于双方在履行使其生效的程序之后交换有关文书之日起生效。

  1992年1月20日签署

大韩民国总理
南北高级会谈南方代表团
首席代表

郑元植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南北高级会谈北方代表团
团长

默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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