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组织总干事致辞

  每年11月16日的“国际宽容日”全球都关注弘扬宽容价值观所取得的成果,但更为关注的是还需要做些什么工作,特别是在惠及最弱势群体和边缘化社区方面。

  今年正值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六十周年,我们共同开展思考的“国际宽容日”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强调宽容对每一个人行使人类共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至关重要。

  这场为促进和捍卫人权的不懈斗争告诉我们,只有在充满宽容文化的环境中我们才能充分实现这些权利。如果没有宽容的氛围,持不同政见者怎么可能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加入观念相同者的协会?少数宗教成员怎么可能在其信仰不受干预的情况下宣扬自己的理念?原住民成员又怎么可能自由地参加自己社区的文化生活?只有在宽容的环境下,他们才能享有这些基本自由。事实上,有了宽容每个有其特殊性的群体才能充分和恰当地表达自己。

  我们要牢记:宽容并不意味着被动接受。它是一种以积极的态度欣赏和理解他人价值观及其选择的生活方式,也是我们所处的多样化世界的必要补充。

  在一个日趋全球化的世界,多样性—无论是文化、种族、宗教、语言、社会或其他方面的多样性,是我们人类社会的特性,它让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丰富多彩,也让我们进一步参与和认识一个更广阔的世界。多元化无法确保实现宽容,但拒绝多元化则无疑是引发日益升级的不宽容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尊重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框架内,保护和促进人类的多样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法》规定的一项优先工作。本组织已经制定的一些准则性文书,如《宽容原则宣言》(1995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2001年)及《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宣言》(2005年)都承认了多样性的重要性,这将有助于促进营造一个有利的、并进而是宽容的环境。

  为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努力寻求建立新的合作关系。成立《反对种族主义城市联盟》就是这样一个举措,随着与现有区域网结盟建成国际联盟,该城市联盟已于2008年6月实现覆盖全球范围。

  没有宽容文化,现代社会就不能繁荣和持续发展。因此,我希望今年的“国际宽容日”将是一次激励开展促进相互尊敬与理解之行动的新机遇。让“宽容日”成为我们声援那些受歧视者和遭不宽容所害者的一次良机,也让我们借此机会加倍努力,确保每个人在任何地方都能够享有不可分割的普遍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