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球金融机构提出的社会准则
由于受到市场经济迅速全球化洪流的冲击,联合国会员国目前正在讨论是否拟订一套全球“社会原则”,使金融和经济决策不仅考虑到严格的预算限制,也考虑到人民的需要。
亚洲金融危机突出显示,制定经济政策时忽视社会问题,会造成潜在的危害。从那时以来,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加迫切了。这场危机造成社会动荡,例如在印度尼西亚,在国际金融机构引发讨论。现在,争论转到了联合国。在6月26日至30日将在日内瓦举行的审查社会首脑会议后续行动的大会特别会议上,这个问题就是谈判的一项内容。
赞成制定社会原则的人坚持认为,这种准则可以促使富国和国际金融机构考虑到经济政策对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活有何影响。不久前,捐助国和国际金融机构受到严厉批评,因为它们合谋维持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负担,并且强力推行结构调整方案,往往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结构产生毁灭性影响。
“社会原则”这个主题已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议题。一些发展中国家担心,一场确定社会原则的运动可能会事与愿违对它们造成伤害。例如,穷国无法达到环境或劳工标准,富国可能以此为借口,采取“保护主义”措施。
人们还有疑虑,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它们感到,这样做可能导致有人企图强加新条件,削弱这些国家的主权,使它们更难向国际贷款机构借钱。
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基金组织)采取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行动,请联合国拟定指导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工作的基本社会原则。这项举措显示,世界银行、货币基金组织和联合国比以前更愿意承认每个机构的相对优势。世界银行总裁詹姆斯·沃尔芬森告诉出席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的各国财政部长,“我看不出联合国制定目标与世界银行实现这些目标之间有什么不同”。
社会原则仍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作
拟定健全的社会原则的构想成了日内瓦特别会议讨论的关键领域之一,尽管对这些原则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应该采取什么形式,人们的看法大不相同。
此外,人们对这些原则如何运作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对谁适用?约束力有多大?是否存在固有的对城市的偏袒?谁支付实施这些原则的费用?如何在工业化国家适用,特别是对重要的市场参与者适用?还有,谁来监测这些原则的执行情况?
虽然社会政策原则的构想是在东亚发生危机的情况下产生的,但也有人提出批评。一些人认为,这些新原则试图解决的情况也许针对的是经济业已取得某种程度成功的国家,因此,在其他情况下也许并不适用,例如不适用于最不发达国家的情况。
因此,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这项倡议应该拓宽范围,适用于所有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应该在任何时候都适用,不仅只适用于发生危机的时候。也许会逐渐达成一项协议,将这些社会原则纳入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处理债务、结构调整和危机局势的办法,而不使发展中国家自己一定要实施这些原则。
联合王国财政大臣戈登·布朗1998年10月在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发言提出“新的游戏规则”,以促进现代全球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其中,他提出财政政策、货币和金融政策、共同标准和社会政策的新行为规则。他后来解释说,这些原则不仅应该在变革时期为各国规定最低标准,而且也应该有助于让人们能最大限度地抓住全球化带来的新机遇。
因此,世界银行发展委员会和货币基金组织决定请联合国在社会首脑会议五周年后续行动谈判范围内解决这个问题。此外,发展委员会请世界银行拟订有关社会政策的最佳作法。
当欧洲联盟在1999年5月特别会议第一次筹备会议上,提出这个问题时,77国集团代表表示怀疑。该集团在联合国谈判中代表132个发展中国家。过去十年,许多国家竭力应付金融机构以结构调整为名强加于人的条件,因此极为不愿加入任何可能提出新条件的进程。其实,关于社会原则的建议现在与77国集团的一项建议纠缠在一起。该集团建议考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缓解经济制裁对社会发展的消极影响。
发展中国家对新借款条件十分审慎
人们有许多理由对拟订社会原则持审慎态度。一些代表认为,这些原则已经起草和议定,并且已经以社会首脑会议的《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形式存在。他们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起草一份新文件。然而,另一些代表担心的不是制定一套社会原则,而是如何实施这些原则。
作为一个集团,发展中国家尚未议定一个共同立场,不过,据该集团去年谈判首席谈判人圭亚那的索尼亚·埃利奥特说,“77国集团一些成员不想要这些东西。它们认为这可能成为援助的条件。”
她说,发展中国家不是不关心社会原则,它们只是担心某些原则被“板上钉钉”。她说“这些社会目标中有许多是发展中国家正在争取实现的目标”。
由于发展中国家用在保健、教育和其他社会方案上的资源有限,它们仍然感到来自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至关重要,阻碍贷款或为贷款设置条件的任何东西都应该避免。
埃利奥特女士指出,发展中国家同国际金融机构的关系已经比较紧张,她问:“怎么能保证这些原则不会变成条件呢?”
在联合国,每个国家在大会只有一票,但在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表决依捐款数额加权,使富国的影响力大得多。
她说,“我们能同布雷顿森林机构谈到的东西有限”。她还说,最终“是世界银行规定原则,而没有我们的任何投入”。
完善构想
最初接受这一构想并不容易,此后,各代表团为完善该建议进行了多次讨论。发展中国家虽然坚信在日内瓦就此问题达成决议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同意该倡议的意图值得研究。
虽然最初的设想是为世界银行和货币基金组织提出一些社会原则,但是现在,越来越多人的共识是:拟定的任何原则都应该大大拓宽范围,并应普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人们似乎还认为,这些原则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适用,不仅只适用于发生危机或实施结构调整方案的时候。
联合王国国际发展部社会发展首席顾问罗莎林达·艾本强调了这一点,“七国集团”国家已经赞同有关这些原则的构想。她说,“富国和穷国都必须确保其方案和政策反映这些原则”。
她进一步解释说,不应该从法律条文的角度解释“社会政策良好行为守则”,也不应该视其为“脱离实际的蓝图”。相反,目的应该是拟订“一套有益的指导原则,帮助所有国家维持经济发展,同时做到机会均等、社会融合以及为社会的未来投资”。
艾本女士说,“我们绝不认为这是要实行抵制或强加条件。”她解释说,“例如,我们都希望看到在全世界结束剥削童工现象,并确保遵守主要的劳工标准。但是,一些人提出贸易制裁的补救措施会使局势更加恶化,而不是得到改善。”
但是,要保证这些原则不成为条件,并不是一件易事。虽然非正式讨论该问题的代表们都认为这些原则不应成为条件,但是世界银行社会发展部部门主答人朱迪斯·埃德斯特伦承认,如果这些原则对世界银行具有约束力,那么它们就对世界银行针对其客户(发展中国家)的行动具有约束力。她说,有关原则应包括有途径获得基本社会服务,适当的工作标准,社会保护和社会融合,但其真正收益是促使各国内部的民间社会要求实施责任制。
人们还提出其他一些意见。联合国主管经济和社会事务副秘书长尼廷·德赛提出,制定出的社会原则应该与地球首脑会议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一些有益原则相同。其中一些原则,如“造成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或“预防原则”,目前已是环境决策方面的既定原则。
迄今表明的各种立场
这些原则采取什么形式,甚至将如何谈判,目前仍不清楚。虽然最初的设想是在社会首脑会议五周年进程框架内进行谈判,但是现在看来完成这项任务的时间不够。另一个可能的办法是利用日内瓦特别会议来开始一个制订这些原则的进程。
到目前为止,人们在谈判中表明了各种立场。有一项建议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同联合国系统各基金和机构合作,拟订有关社会原则的提案,供大会审议。美国要求秘书长同国际金融机构协商拟订提案,说各国政府应通过并实施这些原则。欧洲联盟要求秘书长在布雷顿森林机构所完成的工作基础上拟订提案,并敦促这些机构通过一个原则框架,作为在规划结构调整以及其他方案时开展建设性对话基础。
日内瓦第二次筹备谈判结束时审议的提案是设立一个专家工作组,以拟订有关社会政策方面健全原则和良好作法的准则,以促进社会首脑会议的目标,并要求国家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有关国际机构在社会和经济政策方面应用这些原则。
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没有时间审议发展委员会的提案,这是这个问题的部分原因。联合王国国际发展大臣戈登·布朗和克莱尔·肖特致函各发展中国家财政和社会部门的部长,承认“没有什么时间进行考虑”,许多代表团在这个问题上“未得到指示”。他们写道:“我们认为在哥本哈根五周年进程内拟订这种原则将大有助于确立国际金融机构的最佳作法。”
找到中间立场
去年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路易斯·弗雷谢特在一次会议上对代表们说,“虽然放弃市场力量的巨大好处难以想像,但容忍其最坏的副作用持续到下个世纪,似乎也是不可接受的。我们不能在增长和社会正义之间只取其一。我们必须要做的是,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自由与调控、风险与安全之间尽可能找到平衡。”
常务副秘书长认为现在是一个“机遇”,说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可以大大影响人们对联合国的看法。“我们现在有机会帮助这些重要机构确定解决发展和经济管理问题的方式。我们也有机会改变认为联合国与“世界现实”联系不够的普遍印象,并同布雷顿森林机构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
艾本女士还认为拟订社会原则对联合国也有帮助。她认为制定社会原则将使联合国保持在社会政策方面的领导地位,同时确保所有会员国广泛参与制订这些原则。
编写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小组总协调员理查德·乔利说,发展中国家担心的是,这些社会原则是否将会设置条件,把富国的意见强加给国际议程或成为另一种形式的隐性保护主义。这种担心不无道理。
然而,他认为,对于不断发展的全球施政制度而言,社会原则是必要的。“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进展十分迅速,我们需要在这个施政制度中有一套独立的社会原则。我认为这是二十一世纪的远景。”
乔利先生说,一套良好的原则可以起到某种速记的作用。他说,如果可以把已形成共识的思想概括为一句“精炼的话”,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并加速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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