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人权日-战胜贫穷:是义务,不是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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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书三
消除贫穷不单靠面包
如果贫穷有关权力,那么解决方案必须侧重给人民本身、特别是那些遭受最大歧视和社会排斥的人民赋予权力。历史上遍布着善意但失败的‘自上而下’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忽略了贫穷的根本原因以及人民自己成为其自身命运的建筑师的要求、看法和能力。可持续解决方案必须经常依靠多方面的反应,以公正地重新分配权力关系为目的,而不是权宜应急或一次性救济。
事实上所有国家都能采取直接措施来战胜具任何复杂性的贫穷。宣称缺乏资源并不免除国家责任。减贫常常必须花钱,但不是所有权利的实现都需要相当大的资源,这包括附于社会经济权利的许多义务在内。政治意愿至少同样重要。例如结束歧视将在很多场合消除参与劳工市场的障碍和对履行人权的其它结构限制。儿童死亡率提供了另一良好范例。大部分儿童死亡是可避免的,然而在许多国家的死亡率高是因为无可辩解的未充分利用有效、低成本、低技术的干预以及由于未能解决贫穷和不平等的结构性原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估计,通过简易、低成本的干预每年可挽救约600万儿童的生命。许多低收入国家,象越南和孟加拉国,开始处理问题的若干根本原因并在降低儿童死亡率方面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果。
坦桑尼亚;改善用水机会的一种基于人权的做法
在坦桑尼亚的基莱托区,水援助组织在执行着一项改善居民用水机会的项目。通过把人权原则纳入计划过程——特别是参与、非歧视、平等和赋予权力——并把它们包括在明确的计划目标内,水援助组织得以查明对公平用水机会的根本障碍。参与式做法和分析显示,权力不平衡、缺乏土地权和被排除在国家政策的决策之外导致了三个主要族群中的两个被排除在用水机会之外。因此项目得以与各个社区合作来克服族群间冲突。
来源:海外发展研究所
自1990年以来,孟加拉国在基本人类发展指标方面记录了发展中世界最快进展中的几项。儿童和婴儿死亡率每年下降超过5%,生育率急剧下降,并且母亲们之中的营养不良从1996年的52%下降到2002年的42%。小学入学率从1990年的72%上升达到了超过90%并接近两性均等,并且中等教育的入学人数在上升。单凭经济成长不能解释这一转变。即使有在1990年代更快的经济成长,孟加拉国依然是一个严重贫穷的国家,收入贫穷下降相对缓慢,在1990年和2002年之间下降了10%。
对实现多项人权有直接影响的四项策略有助于孟加拉国人类发展方面的改善:
与民间社会的积极伙伴关系。例如,一个非政府组织、孟加拉国农村发展委员会(BRAC)开创性地采纳了征聘和培训当地女性教师、编写相关课程材料并支持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举措。
有目标的传输。大范围社会计划以营养得到改善同时也为人类发展创造更宽的激励为目标。如果贫穷家庭的孩子上小学,上学食品计划就向他们提供免费定量配给。参与学校达到了较高的女童参与率和较低的退学率,显示了激励是怎样抵消让女童上不了学的经济压力和文化偏见的。
扩大的健康项目。对六种主要儿童疾病的免疫覆盖从1980年代中期的2%增加到2001年的52%。免疫计划是通过与国际机构和全国性非政府组织的伙伴关系来执行的。
良性循环和女性机构。妇女获得健康和教育的机会得到改善、与就业和获得小额信贷的机会有所增加一起,扩大了选择并赋予妇女权力。虽然两性差距依然存在,妇女已成为越来越强大的发展催化剂,要求在生育力和生育间隔、其女儿的教育和获得服务上有更大控制权。
尽管严重问题尚存,但孟加拉国在低水平收入上,从低文化水平、高度营养不良和机构不力的形势开始,取得了这一显著进展。它的成功显示了通过更强的公共行动和民间主动行动可以取得的成就。
来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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