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人权日-战胜贫穷:是义务,不是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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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书一

什么是贫穷?

这个看来简单的问题有一个复杂的答案。当今贫穷被理解为不仅仅是缺乏收入。贫穷同样有关公平或缺少公平。生活在贫穷中意味着人更可能死于可预防的疾病、较高的儿童死亡率、不能得到教育和缺乏适当住房。它也意味着更易受到犯罪和暴力的伤害、无适当的或没有使用司法和法庭的机会、以及被排除在政治过程和社会生活之外。贫穷也有关权力:在公共生活和紧闭的门后谁掌握着它而谁没有。进入政治、经济和社会圈子复杂权力关系网的中心是更有效地理解和解决宣判个人、社区和人民进入世代贫穷的不易改变的歧视模式的关键。

单用收入来衡量的绝对贫穷自1980年代以来已下降,虽然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较为缓慢。然而,各国国内和各国之间的全球不平等继续保持在非常高的水平。大多数发展中区域落在后面,未赶上富裕国家。甚至世界上最富裕国家中有些还在与棘手的贫穷甚至极端贫穷问题作斗争,这大部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歧视和不平等模式。此外,收入和社会进步之间的联系不是自动的。在减少收入不平等方面最强的执行者中,有些人在象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这样的人类发展目标上大大偏离轨道,这经常是不易改变的歧视模式的结果。这强调了需要从人权观点来理解贫穷。

更大的两性公平将为减少儿童死亡率起强力作用。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用跨国数据做了估计,使男女获得教育、营养、收入和财产权的机会相等可使南亚三岁以下儿童的体重不足率减少13%,这意味着减少1340万容易夭折的营养不良儿童。对撒哈拉以南非洲来说,儿童营养不良将下降3%,减少170万 营养不良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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