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选举以促进民主

在阿富汗老年男性正在他们的投票。
照片由政治事务部选举援助司提供
民主在世界各地蔓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成就。选举是民主的本质,为《联合国宪章》所设想的自决提供了可能实现的条件。选举同联合国的历史是交织在一起的;在40年代后期,联合国刚成立不久,便派员观察朝鲜半岛的选举。其后在托管和非殖民化时期,联合国监督和观察了世界各地的公民投票﹑人民复决和选举。在这方面,联合国迄今仍然是备受信赖的﹑公正的重要角色,经常应会员国之请,提供选举援助。
联合国通过许多机构部门提供选举援助,并由大会加以严格控制。选举援助依据的是《世界人权宣言》所确立的以下原则:通过定期的﹑真正的选举表达的人民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同时确认国家主权原则和选举属于本国事务的原则。为确保这些原则获得遵守,主管政治事务副秘书长就选举事务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
政治事务部选举援助司就联合国提供的选举援助进行协调,以确保一致性﹑作出反应和高效率。会员国向联合国提出的选举援助要求每年平均有24项。除了选举援助司,一些联合国机构也提供援助,其中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维持和平行动部﹑联合国志愿人员﹑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联合国项目事务厅﹑联合国民主基金以及联合国经济及社会事务部。
举例来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每年平均在大约45个国家花费2.28亿美元,以建设可持续的选举管理能力,促使更多人参与选举进程,尤其是妇女和其他代表性偏低的群体,以及就捐款者对选举进程的捐输进行协调。联合国还同那些提供选举援助的政府﹑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建立关系,其中包括欧洲联盟﹑美国国家组织﹑欧洲安全合作组织、非洲联盟﹑国际民主选举援助学会﹑国际选举制度基金会。建立关系能提供机会就选举援助活动进行协作以及交流和总结经验。
联合国选举援助是维持和平﹑建设和平与建立民主治理的一个重要而成功的组成部分。随着民主的发展,选举作为建立合法政府的手段,所起的作用也扩散开来。联合国在世界各个区域提供选举援助,诸如阿富汗﹑孟加拉国﹑柬埔寨﹑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海地﹑伊拉克﹑利比里亚﹑马拉维﹑马里﹑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塞拉利昂﹑所罗门群岛﹑东帝汶和也门。
国家的政治性质和历史背景各不相同,每个国家的选举都是独特的。没有一个选举制度能放诸各国皆准,但选举进程必须遵守一些国际认可的规范和标准。因此,联合国按照下列步骤,慎重地处理每一项选举援助的要求:官方要求;评估情况;设计;执行;持续性活动。
人们认识到孤立地处理选举管理机关的能力问题,不一定就能产生自由公平的选举;同时也需要注意举行选举的整体政治环境。因此,为了履行关于主持自由公平选举的责任,联合国作出努力,建设选举管理当局以外的能力。这包括同选民﹑新闻媒体和民间社会以及同民主治理的其他重要角色和机构一起合作。此外,还给地方选举提供援助,因为对一国的民主发展来说,地方选举的重要性不亚于全国选举。
联合国选举援助的主要目标是支持会员国举行定期的﹑可信的和真正的选举,建立国家可持续的选举进程。联合国最终的目的是确保会员国在完全或者基本上不需要外部援助的条件下有能力举办将来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