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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人权

人权的规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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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果民主共和国公民公民投票
布卡武选民在投票处查阅候选人名单
照片由政治事务部选举援助司提供

  自由的价值、对人权的尊重以及全民投票的和定期的真正选举原则,都是民主的要素,而民主又为人权的保护和贯彻提供了天然的条件。这些价值体现在《世界人权宣言》,并且在《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得到进一步发挥,《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揭示了实质性民主所赖以建立的一系列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

  《世界人权宣言》第21条㈢反映了民主与人权的关连,它指出: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后涵盖群体权利(例如土著人民、少数群体、残疾人)的人权文书所揭示的各项权利也是民主的要素,因为这些权利确保了财富的公平分配,平等和公平地享有公民和政治权利。

  联合国大会和前人权委员会有几年设法利用国际人权文书以增进人们对民主赖以建立的原则、规范、标准和价值的共同认识,目的在于指导会员国发展本国的民主传统和机构以及实现其对人权、民主和发展的承诺。

  这导致突出了前人权委员会的几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议。在2000年,人权委员会建议一系列重要的立法、机构和实际措施以巩固民主(第2000/47号决议);在2002年,它宣布下列民主要素:

支持各国的民主进程

  贯彻人权所面对的主要挑战是缺乏民主和机构薄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为应付这些挑战,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和技术合作方案,其重点在于加强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机构改革和司法改革);能力建设;赋予社会弱势群体权力;提倡人权、增进对人权的认识和进行人权教育。.

  在过渡时期民主国家和刚结束冲突的国家,人权高专办与这些政府和其他主要角色协作,建设独立、强大的司法机构、具有代表性、高效率和问责制的议会、独立和有效的国家人权机构以及活跃的民间社会。

指导国家和区域关于巩固民主和坚持法治的工作

  人权高专办在2002年和2005年举办的两个专家研讨会阐明了民主、人权和法治所面对的主要挑战,其中包括:

  民主是建立在严格遵守人权和法治原则之上的整体概念,这些研讨会的报告 是发展关于实现民主的国家和区域框架和战略的指南。

  此外,人权高专办还出版了有关文件和案文汇编,作为制定宪法、订正/拟订关于巩固人权和民主基础的国家法律和战略的参考资料和分析工具。

  人权高专办与联合国系统其他机构一起拟订关于民主和宪法的支助的全系统一致途径。高专办还谋求同促进民主的政府间组织建立伙伴关系,诸如法语国家国际组织、各国议会联盟、欧洲安全合作会议以及区域性政府间组织。高专办也大力支持联合国民主基金,就方案资助准则和项目建议的决策进程提供咨询。

  如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联系:日内瓦人权高专办, 电话: +41(0)22 9289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