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什么是小武器和轻武器

小武器和轻武器造成哪些问题

小武器如何能够得到控制

为什么联合国针对这些武器采取行动

2001年大会的目的是什么

何谓“维也纳进程”


一.什么是小武器和轻武器?

小武器是为个人使用而设计的,而轻武器是为数人一组共同使用而设计的。小武器包括左轮手枪和自动手枪、步枪、冲锋枪、突击步枪和轻机枪。轻武器包括重机枪、一些种类的榴弹发射器、轻便高射炮和反坦克炮以及便携式防空导弹系统发射器。

大多数小武器和轻武器如不配备弹药就没有杀伤力。因此,弹药和炸药是冲突中使用的小武器和轻武器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小武器子弹、轻武器炮弹和导弹、杀伤性和反坦克手榴弹、地雷、炸药、装有单动式防空和反坦克系统导弹或炸弹的机动容器。

二.小武器和轻武器造成哪些问题?

小武器和轻武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它们在世界许多区域到处有供应。当今发生的冲突主要是内部冲突,而这些武器是其中的“首选武器”。它们比较便宜、具杀伤力、便携易藏、经久耐用,而且极易操作,甚至连年仅十岁的儿童都曾在战斗中使用这些武器。这些武器被非法贩卖,以换取硬通货以及钻石、其他各种宝石、毒品和有关的违禁品。武装团伙、罪犯、雇佣军和恐怖主义团体非法贩卖并使用这些武器。

小武器和轻武器的积存本身并不是使用这些武器的冲突的成因。然而,这些武器的供应却能加剧冲突,因为它们增加了暴力行为的杀伤力,延长其持续时间,助长人们以暴力而不是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同时使人们有更大的不安全感,从而导致对这些武器的更大需求和使用,产生恶性循环效应。

三.小武器如何能够得到控制?

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与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不同的是,目前没有各国同意的国际准则和标准来直接处理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同时,在不出口这些武器的一百多个国家中,有许多要依赖它们去满足其正当的国家和集体自卫和内部安全方面的需要。各国都维护《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所确认的单独和集体自卫权,并主张所有国家都有正当的安全需要。各国还普遍承认,在全球范围买卖小武器是出于正当的安全和商业上的考虑的。

因此,以国际社会处理杀伤人员地雷的方式(《渥太华公约》)禁止小武器和轻武器,将是一件困难的甚至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必须寻求其他的全面措施,不让小武器和轻武器过量积存,破坏稳定。这就是为什么大会于1999年12月决定在2001年6/7月举行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A/RES/54/54 V)。大会设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请它向大会建议最后文件草案,其中将包括一项行动纲领。

四.为什么联合国针对这些武器采取行动?

联合国系统内几乎每个部门都在处理最近发生的武装冲突的直接和间接后果,而这些冲突大多使用了这些武器。小武器和轻武器日益成为联合国处理的内部冲突的主要暴力工具,它们在世界各地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和平民流离失所,同时耗费了联合国的大量资源。许多这类冲突使卷入其中的人员大量伤亡,其中绝大多数是平民,以妇女和儿童为主。

小武器和轻武器足以破坏稳定的过量积存和转让与内部冲突日益频繁以及犯罪和暴力的猖獗密切相关。因此,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表示关切是正当合理的。尽管世界上有些区域比其他区域受影响更大,但这是一个真正的全球现象,因而是令联合国这个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机构关切的一个问题。

远的不讲,就联合国本身来说,由于小武器和轻武器容易获得,联合国维和人员及人道主义外勤人员以及联合国在现场的非政府伙伴已成为被攻击的目标。“蓝盔”维持和平人员无法彻底解除交战各方的武装,因为这些团伙派别有时将其最精良的武器藏匿起来,或者仅缴交无法使用的旧武器,以“防备”战火重燃。携带这些武器的团伙洗劫村镇,破坏甚至捣毁当地的联合国发展项目和捐助国的发展项目。联合国的和平谈判者和调解员不得不重新回到谈判桌旁,因为有一派或多派认为他们从战场上得到的会比从谈判中得到的更多。受联合国保护的难民有时为武装团伙所左右和控制;儿童成为受害者,而且交战各方还强迫他们参加战斗并供其役使。联合国提供的人道主义援助经常被武装团伙强占和控制。由于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贩卖,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实施的武器禁运日益遭到违反。

自1990年代中以来,联合国一直将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牢牢放在国际政治议程之上。联合国已提高了人们对这些武器所造成的问题的认识。联合国设立了许多专家小组,其中主要有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A/52/298)、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A/54/258)和弹药和炸药问题专家组(A/54/155),研究小武器和轻武器的这种积存和转让的性质和成因,并提出报告,建议可采取何种方式方法,预防和减少这种积存和转让。各国、各区域组织和非政府团体都广泛参考了这些报告。

联合国还在处理其他问题的过程中,努力解决小武器问题。这包括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安全理事会在预防武装冲突中的作用、儿童与武装冲突、在维和环境中解除前战斗员的武装并将其遣散、使其重返社会等问题。

联合国已在许多维持和平行动中开展了收集和销毁武器的实地工作。它还在阿尔巴尼亚实施了一个“武器换发展”的试办项目,以修路建桥等社区发展活动为交换条件,从民间社会收缴武器。

联合国秘书长对小武器问题给予了个人关注。秘书长在其《千年报告》中指出,控制非法武器扩散,是为不扩散小武器所必要采取的第一步。他提出,必须将小武器和轻武器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各国应为这些武器的转让负责。2001年大会是联合国自1987年以来举行的首次重大的裁军会议,是联合国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国际社会筹备这次大会之际,秘书长敦促会员国利用这次会议,“着手采取限制小武器非法交易的严厉行动。”

五.2001年大会的目的是什么?

大会的标题显示,这次会议将重点讨论“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1999年9月发表的联合国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报告(A/54/258),进一步澄清了大会将要讨论的内容。专家组建议“会议关注的重点应为按照军事规格制造的小武器和轻武器。但在处理世界上受影响最严重区域的问题时,也要考虑冲突中使用的其他类型的军火。弹药问题也要在这一总的范围内加以考虑”。

大会的“目标”是筹备委员会将要讨论的一个问题。

小武器问题政府专家组在其报告中建议,大会的目的应为发展和加强国际努力,防止、打击并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交易的所有方面。为此,专家组建议大会应制订如下目标:

  • 增强或发展全球、区域和国家各级的准则,加强和进一步协调努力,防 止和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交易的所有方面;

  • 制定各方同意的国际措施,预防和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贩运和制 造,并减少世界各地此种武器过量积存和转让而造成的动荡不安,特别 着重于冲突情况终止而小武器和轻武器已严重扩散点亟需处理的区域;

  • 调动国际社会的政治意愿,防止和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转让和制 造所涉一切方面、促进人们进一步认识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贩运和制造 以及大量积存和扩散此种武器造成局势动荡所涉相关问题的性质和严 重性;

  • 促使各国对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出口、进口、过境和重新转让担负责任。

  • 简言之,此次会议将致力于控制军备和裁军。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六.何谓“维也纳进程”?

    2001大会及其筹备委员会是在裁军和军备控制的框架内处理军用小武器和轻武器足以破坏稳定的积存和扩散问题。与此同时,在维也纳还有另一项关于小武器和轻武器问题的谈判。

    各国代表团正在维也纳谈判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议定书》(A/AC.254/4/Add.2/Rev.5),以补充《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该议定书草案一旦缔结,将为预防犯罪和起诉贩运者提供国际法执法机制。该议定书可能载有一些条款,确定枪支标识、登记和追查方面的国际公认标准和规定。

    由联合国新闻部信息技术科编制与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