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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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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政府、地方当局、国际机构和所有利害攸关者必须确保到扫盲十年结束时,普及教育的全民扫盲运动将取得下列成果:
(a) 在达成2015年达喀尔目标㈢、㈣和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增加以下各方面识字者的绝对人数:
㈠ 妇女——同时减少两性间的差距;
㈡ 国家之内文盲比例高的偏僻地区;
㈢ 需要最为迫切的区域,及撒南非洲、南亚和九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
(b) 所有学习者,包括在学儿童都能学会读、写、算、批判性思考、正面公民价值和其他生活技能;
(c) 活泼的文化环境,特别是学校和优先群体社区,使扫盲工作在扫盲十年之后仍继续保持和扩大;
(d) 使参加普及教育各种教学方案的人,生活质量改善(消除贫穷、增加收入、增进健康、促进参与、公民认识和性别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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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主要战略
为了取得上述成果,扫盲十年的实施进程必须要采取以下主要战略。这些战略在达成和保持成果方面是必要的,但目前大体上被忽略了。>>更多 |
 | 6.主要行动领域
要使扫盲十年取得成功,达成全民扫盲的目的,上述主要战略就必须在所有各级通过协调互补的行动付诸实施。>>更多 |
 | 7.国家一级的实施
国家必须在全民扫盲方案的规划、协调、执行和筹资方面发挥中心的主要作用。为了发挥这种作用,国家必须同各种不同的利益攸关者建立共生的合作关系。>>更多 |
 | 8.调集资源
全民扫盲的工作不应该由于经费不足而受到妨碍。各国政府必须调动充分的资源来支持全民扫盲工作。>>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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