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

犯罪与司法: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挑战
维也纳,奥地利, 2000年4月10日-17日


临时议程

1. 大会开幕

2. 组织事项:

(a) 选举主席和其他主席团成员;

(b) 通过议事规则;

(c) 通过议程;

(d) 工作安排;

(e) 大会代表的全权证书:

任命全权证书委员会成员;

全权证书委员会的报告。

3. 促进法治和加强司法系统

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

5. 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

6. 犯罪者与受害者:司法过程中的责任与公正问题

7. 通过大会的报告

说明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1992年2月6日第1992/1号决议中注意到大会1991年12月18日第46/152号决议,决定按照大会第46/152号决议附件所载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的《原则声明》和《行动纲领》,核可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的作用和职能。

大会在其1998年12月9日第53/110号决议中决定在2000年4月10日至17日召开第十届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大会前的协商在2000年4月9日举行。向参加第十届大会的所有各国开放的大会前协商的目的是,就有关拟由第十届大会在开幕式上讨论的所有下述程序性问题和组织安排事项提出的建议达成一致意见:选举主席团成员及总务委员会的组成,通过议事规则、通过议程和工作安排、任命全权证书委员会成员、选举暂行议事规则第45条所规定的各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以及编写第十届大会报告的安排。

1. 大会开幕

第十届大会将于2000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维也纳奥地利中心开幕。

大会在其1997年12月12日第52/91号决议中请秘书长编写一份关于全世界犯罪和刑事司法现状的概览,以便在第十届大会开幕式上提出。在第十届大会开幕并审议了组织安排事项 (项目1和2) 之后将立即介绍该概览。

文件

秘书长有关全世界犯罪和刑事司法现状的报告(A/CONF.187/5)

2. 组织安排事项

(a) 选举主席和其他主席团成员

根据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暂行议事规则第6条(A/CONF.187/2),大会应从与会国代表中选出主席一名、副主席24名、总报告员一名,以及按照第45条的规定选出每一委员会的主席一名。这些主席团成员将组成总务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将在公平地域分配基础上选出。

在组成总务委员会的28名主席团成员中,27名将按照下述地域格局分配:非洲国家代表七名,亚洲国家六名,东欧国家三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五名,西欧及其他国家六名。主席职务不列作地域分配。

在大会前协商期间,各地区组应就总务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提出其候选人。根据暂行议事规则第43条,一切选举应以不记名投票举行,但大会对候选人数目不超过选任空缺数目的选举另有决定时不在此限。

根据暂行议事规则第46条,除了大会按照议事规则第6条选出一名主席外,每一委员会应自行从参与国代表中选出一名副主席和一名报告员;还且,各小组委员会和工作组应各自从参与国代表中选出一名主席和不超过两名副主席。

建议在第十届大会开幕之前就这些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可以鼓掌方式选举而不必进行不记名投票。

(b) 通过议事规则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1993年7月27日第1993/32号决议中核准了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暂行议事规则(A/CONF.187/2)。

根据暂行议事规则第63条,每届大会结束后,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应酌情,就这些规则的修正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适当建议。

(c) 通过议程

大会在其第53/110号决议中核准了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七届会议最后确定的第十届大会的临时议程。在同一项决议中,大会决定第十届大会的主题应为“犯罪和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

(d) 工作安排

大会在其第53/110号决议中赞同第十届大会的工作方案,包括举办有关下述主题的四个技术讲习班。

(a) 打击贪污腐败;

(b) 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

(c) 社区参与预防犯罪;

(d) 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

作为第十届大会筹备机构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在其第八届会议上根据秘书长有关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E/CN.15/1999/6和Corr.1)讨论了大会的实质性和组织安排事项。在同委员会主席团及组织讲习班的各机构进行协商之后已建议临时议程项目1、2、4(专题二)和7在全体会议上审议,而项目3(专题一)、5(专题三)和6(专题四)则分配给第一委员会。四个讲习班将分配给第二委员会。全体会议还将作为各国代表团团长介绍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面重大发展情况、成就和期望的论坛。两个委员会将向全体会议提出报告。

大会在其1999年12月17日第54/125号决议中鼓励各国、其他有关实体和秘书长协同工作,以确保预定在第十届大会期间举办的四个讲习班将重点明确放在各自的专题和已取得的实际成果上,并请有关国家的政府通过具体技术合作项目或活动予以落实。

拟议中的工作安排载于本文件附件。

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挑战的维也纳宣言草案初稿

大会在其第53/110号决议中请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八届会议根据各区域筹备会议的结果拟定一项宣言草案提交第十届大会。在同一份决议中,大会请第十届大会拟定一项载有关于各实质性议程项目的建议的单一宣言。大会在其第54/125号决议中请第十届大会通过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其宣言提交联合国千年大会以供审议和采取行动。

高级别部分

大会在其第54/125号决议中决定第十届大会的高级别部分会议应该于2000年4月14日和15日举行,以便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重点讨论第十届大会的主要议题。高级别部分会议预计将通过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并且还将审议秘书处预防犯罪中心的优先活动,尤其是打击人口贩运、贪污腐化和洗钱的活动。

(e) 大会代表的全权证书

任命全权证书委员会成员

根据暂行议事规则第4条,大会应任命由主席提名的9名成员组成的全权证书委员会。其成员应尽可能与联合国大会上一届会议的全权证书委员会的成员相同。

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全权证书委员会由下述国家组成:奥地利、玻利维亚、中国、菲律宾、俄罗斯联邦、南非、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和美利坚合众国。

全权证书委员会的报告

根据暂行议事规则第4条,全权证书委员会应审查代表的全权证书并向大会提出报告。

文件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暂行议事规则(A/CONF.187/2)

3. 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

讨论指南(A/CONF.187/PM.1)和秘书处编写的有关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文件(A/CONF.187/3)介绍了项目3(专题一)的要点。这些文件还载有有关该专题的一般性综述、对于就该专题采取多边并注重实效方法的介绍以及有关在冲突后重建方面技术援助的讨论。

第十届大会应该审查为支持公平、具有效率和效能的刑事司法系统所需的法治各项要素。它似宜审议为促进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包括在冲突后重建方面的法治而需要哪些类型技术援助的问题,以及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机构和署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如何通过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以最佳方式提供这类援助的问题。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1999年7月28日1999/261号决定中决定将关于犯罪与司法宣言草案初稿转交第十届大会审议。在宣言草案第2段,各会员国重申联合国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各项目标,具体来说就是减少犯罪,更具效率和效能的执法和司法,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实现最高的公平、人道和职业行为标准。在宣言草案第3段,会员国强调每个国家均有责任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原则,建立和保持一个公正的、负责的、讲道德而且有效率的刑事司法系统。

文件

秘书处编写的关于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文件(A/CONF.187/3)

秘书处就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挑战的维也纳宣言草案初稿的说明(A/CONF.187/4)

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

项目4(专题二)涉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草案及其各项议定书草案、打击有组织跨国犯罪的行动、引渡和司法互助和针对具体犯罪形式的措施(诸如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洗钱、贪污腐化、环境犯罪、贩运核材料偷窃机动车辆和人口贩运)。讨论指南介绍了该专题的要点(A/CONF.187/PM.1)。

大会在其第54/125号决议中决定第十届大会应在议程的框架内特别注意各种使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条款发挥作用的方式和方法,特别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在能力建设方面的需要。第十届大会应将对公约草案的讨论的重点放在查明使公约生效和付诸实施的最为可行方式方面。对国家立法、专门知识和资源的评估可有助于各国政府全面了解本国在达到公约要求方面的能力,从而确保其迅速实施。

第十届大会应讨论为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草案在国家和国际各级应设立何种机制的问题。它还应集中注意力查明各种使联合国各实体能够对旨在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国家能力的技术援助的需求作出回应的最为有效的方法。

在宣言草案初稿第5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表明其有决心作为高度优先事项迅速通过和实施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议定书。在宣言草案第6段,各会员国将请秘书处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厅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同有关国家合作,就各会员国对于立法、能力建设、专门知识、培训及资源方面的需要进行区域评估,以确保迅速批准和执行公约及其议定书。

在宣言草案第7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承诺执行公约及其议定书并保证做到:(a)在国家和国际发展战略中纳入预防犯罪构成部分;(b)在公约及其议定书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包括技术合作;(c)在涉及预防犯罪的各个方面加强捐助方的合作;(d)加强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网的能力,使之能根据请求帮助会员国建立在公约及其议定书所涉领域中的能力。

在宣言草案第13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承诺按照谈判中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两个补充议定书的规定,寻求更加有效的协作方式,以期消除贩运人口特别是贩运妇女儿童和偷运移徙者的后患。在同一段中,各会员国还将支持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正在制定的打击贩运人口全球方案并为此将把2005年(或拟由第十届大会决定的另一期限)定为在全世界范围内使这些犯罪的发生率大为减少的目标年份。

在宣言草案第14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承诺根据谈判中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补充议定书的规定,加强在制止非法贩运枪支方面的国际合作,为此,将会把2005年(或拟由第十届大会决定的另一期限)定为在全世界范围内使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的发生率大为减少的目标年份。

在宣言草案第8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成员国将欢迎国际预防犯罪中心正在努力同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合作,编制一份关于有组织犯罪的全球综合概览,作为参考资料并协助各国政府制定政策和方案。

第十届大会还将在项目4项下,着重讨论旨在管制和防止现代形式跨国犯罪的实际措施与实际的合作方式并将努力查明如何在全世界各国培养专门人才、研制培训工具和收集最佳做法的方式方法。

在关于犯罪与司法宣言草案第4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承认各国之间在对付全球犯罪问题的斗争中必须实现更密切的协调与合作,铭记这一领域的行动是一项共同分担的责任。在这方面,它们将承认有必要开发和促进技术合作活动,以协助各国在加强国内的刑事司法系统及其国际合作能力方面的努力。

在宣言草案第15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承诺以《联合国反对国际商业交易中的贪污贿赂行为宣言》、《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守则》和有关的区域公约为基础,采取更强有力的反腐败国际行动,并请秘书处向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十届会议提出一份载列这方面的具体建议的报告。在宣言草案同一段中,各会员国将考虑支持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制定的反腐败全球方案。

第十届大会还应讨论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面的区域和国际合作如何才能以最佳方式有助于打击恐怖主义。

在宣言草案第17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注意到暴力行为和恐怖主义仍有增无已。它们将结合在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其他努力,共同采取有效、坚决和迅捷的措施,以期防止和打击以推动各种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为目的的犯罪活动。

在宣言草案第21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确认有关刑事事项国际合作的各项示范条约作为发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手段的价值。

将在第十届大会范围内召开的反腐败问题讲习班将与专题二直接有关。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和秘书处已编制了一份有关反腐败问题讲习班的背景文件(A/CONF.187/9)。拟在第十届大会期间举行的讲习班、辅助会议、专题讨论会和展览的讨论指南已对讲习班的范围、目标、格式、参加情况及预期结果作了审查(A/CONF.187/PM.1/Add.1)。

文件

秘书处就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初稿的说明(A/CONF.187/4)

秘书处编写的关于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二十一世纪新挑战的工作文件(A/CONF.187/6)

反腐败问题讲习班背景文件(A/CONF.187/9)

5. 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1997年7月21日第1997/33号决议中注意到作为该决议附件的负责任的预防犯罪的要素草案初稿。

1999年9月8日至10日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有关负责任的预防犯罪要素:讨论传统犯罪问题和新出现的犯罪问题的专家组会议对要素草案进行了修订。会议是由阿根廷政府与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合作举办的。秘书处就项目5编写的工作文件附件载列了负责任的预防犯罪要素修订草案(A/CONF.187/7)。经修订的要素草案第2段指出,预防犯罪不仅应针对所有各种形式的犯罪、暴力、伤害行为和不安全现象,而且应考虑到犯罪活动的日益国际化。

第十届大会预计将讨论在预防犯罪方面的某些新挑战:资源限制及促进并维持有希望做法的需要,向发展中国家传播发达国家成功做法;将现行预防犯罪机制,尤其是情势法适用于新的犯罪问题和正在出现的犯罪问题;各国政府在预防犯罪领域的技术援助需要;推动有关对犯罪问题的评估、研究和统计及因此而形成的预防犯罪战略。

第十届大会还预计将讨论下述问题:新技术如何促进预防犯罪和执法;包括电子监视在内的新技术对于以人道而有效的方式控制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影响;为巩固隐私权而采取或必需的法律措施。

在关于犯罪与司法的宣言草案第12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强调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行动,要求各国政府、国家、区域、区域间及国际机构、政府间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各个部分,包括大众媒介和私营部门,作为伙伴和行动者参与此种行动,同时确认其各自的作用和贡献。

在宣言草案第16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决定制定关于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犯罪的着眼于行动的政策建议,并请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迅速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在宣言草案第23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承认执行卓有成效的减少犯罪机会的战略(预防情势犯罪战略)和着眼于社会发展的预防犯罪战略来对付包括跨国有组织犯罪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并为此保证促进和支持交流该领域中的最佳做法和成功经验。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修订草案从国家和国际两级涉及了预防有组织跨国犯罪问题(A/AC.254/4/Rev.7)。在公约草案第22条第2款中,公约缔约国将通过适当的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努力减少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在获取公约所列刑事犯罪的收益的同时参与合法市场的现有或未来机会。

拟在第十届大会范围内举办的下述两个讲习班直接与项目5(专题三)有关: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讲习班和社区参与犯罪预防讲习班。亚洲和远东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研究所及秘书处已编写了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讲习班的背景文件(A/CONF.187/10)。国际预防犯罪中心和秘书处编写了有关社区参与犯罪预防讲习班的背景文件(A/CONF.187/11)。拟于第十届大会举办的讲习班、辅助会议、专题讨论会和展览的讨论指南已对各讲习班的范围、目的、格式、参加情况和预期结果作了审查(A/CONF.187/PM.1/Add.1)。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第1999/23号决议中请秘书长考虑到与计算机网络犯罪有关的讲习班的活动,就为预防和控制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在国家和国际各级所可能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研究,研究可包括了解编写手册、准则和建议的可行性,并将研究报告的结论向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十届会议报告。请有关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讲习班确定在秘书长报告中所应涉及的主要问题。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1999年7月28日第1999/25号决议中请各会员国将社区参与预防犯罪讲习班用作需要技术援助的各国政府与有关的捐助国政府及联合国实体结成伙伴关系的机会,这种伙伴关系的明确目的是就解决预防犯罪共同问题而开展切合实际的技术合作项目。

文件

秘书处就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初稿的说明(A/CONF.187/4)

秘书处编写的有关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的工作文件(A/CONF.187/7)

涉及计算机网络的犯罪问题讲习班背景文件(A/CONF.187/10)

社区参与预防犯罪问题讲习班背景文件(A/CONF.187/11)

6. 犯罪者与受害者:司法过程中的责任与公正问题

项目6(专题四)涉及在国家与犯罪者、犯罪者与受害者及国家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上有关公正和责任的问题。讨论指南说明了该专题的要点(A/CONF.187/PM.1)。

第十届大会将讨论被告和受害者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普遍公认的主要权利问题。因此,可能会确定并讨论被告、受害者和社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方面。此外,第十届大会似宜审查恢复性司法及其所提供的有关这些问题某些解决办法。

预计第十届大会将审查如何将司法程序中责任和公正问题现有概念适用于新形式、更有组织的、带有跨国性的犯罪的问题。预计第十届大会还将在考虑到那些无法应付新形式犯罪的系统有可能失去作用而且可能被断定为失去作用的情况下审查新出现的犯罪形式如何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效率构成挑战。第十届大会预计还将讨论罪犯和受害者权利现行概念可能无法适用的情况以及新的发展情况怎样使利益攸关的各方就在刑事司法方面达成适当平衡更为困难。

拟在第十届大会范围内举行的关于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的讲习班与专题四直接有关。联合国附属欧洲预防和控制犯罪研究所和秘书处编写了有关该讲习班的背景文件(A/CONF.187/12)。拟在第十届大会期间举办的讲习班、辅助会议、专题讨论会和展览的讨论指南对讲习班的范围、目标、格式、参加情况和预期结果作了审查(A/CONF.187/PM.1/Add.1)。

在关于犯罪与司法的宣言草案第11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承诺根据刑事司法从业人员、受害者、囚犯和罪犯当中妇女的特殊需要,制定着眼于行动的政策建议。

在宣言草案第18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注意到,种族歧视、仇外情绪和与之有关各种形式的不容忍行为仍在继续,并将确认应当采取步骤,在国际预防犯罪战略和规范内纳入专门措施,防止和打击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情绪有关的犯罪以及所涉及的各种形式的不容忍行为。在宣言草案第19段,各会员国声明它们决心努力制止基于种族的不容忍心态而发生的暴力行为,决心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面对计划中的关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情绪和有关不容忍问题世界会议作出重大的贡献,并请国际预防犯罪中心为这次世界会议编写提案。

在宣言草案第20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确认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各项标准和规范有助于有效地对付犯罪,特别是跨国有组织犯罪。在同一段中,各会员国还将确认监狱改革、司法机构的独立和《公职人员国际行为守则》的重要性。此外,各会员国还将承诺促进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各项标准和规范,并将尽一切努力在2002年之前(或在由第十届大会确定的另一期限之前)在国家法律和实践之中采用和执行这些标准和规范。为此目的,各会员国将承诺重新审查有关的法规和行政程序,向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并确保负责执行刑事司法的机构得到必要的加强。

在宣言草案第24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承诺优先考虑控制审前拘押和监禁人数的增长和人满为患现象,为此还酌情促进采用安全而有效的非监禁措施。

在宣言草案第25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决定为支助犯罪的受害者而酌情实施国家、区域和国际行动计划,包括调解和恢复性司法机制,并确定以2002年(或者由第十届大会确定的另一期限)作为目标年份,各国在此年份以前需重新审查其与之有关的做法,进一步发展受害者支助服务和开展提高对受害者权利的认识的运动,并考虑在制定和执行保护证人方案的同时建立受害者援助基金。

在宣言草案第22段,参加第十届大会的各会员国将十分关切地确认,处于困难境况的少年常常有走上犯罪道路的危险或容易变成犯罪集团包括参与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团伙的招纳对象。在同一段中,各会员国将承诺采取对策来防止这种现象的发展,必要时在国家发展计划和国际发展战略中列入有关少年司法内容,并把少年司法列入其发展合作供资政策之内。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其1999年7月28日第1999/26号决议中吁请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其他实体就调解和恢复性司法交换资料与经验,包括在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范围内的交流。并对在第十届大会范围内,尤其是对在第十届大会期间拟举办的有关社区参与预防犯罪讲习班的范围内讨论和审议调解与恢复性司法政策作出积极贡献。

文件

秘书处就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挑战的宣言草案初稿的说明(A/CONF.187/4)

秘书处就罪犯和受害者:司法过程中的责任和公正问题编写的工作文件(A/CONF.187/8)

关于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的讲习班背景文件(A/CONF.187/12)

7. 通过大会的报告

根据暂行议事规则第52条,大会将通过一份报告,报告草稿将由总报告员编写。建议在第十届大会报告中列入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第十届大会关于其各项实质性议程项目的结论和建议以及各讲习班的结果。报告还应载列第十届大会的决定、促成第十届大会召开的各项活动简介、包括全体会议和委员会实质性工作提要在内的会议录和对所采取的行动的介绍。

还建议请各区域组在第十届大会开幕之前指定两人作为“总报告员之友”,及两人以类似身份同各委员会报告员合作以编写大会报告草稿。

大会第54/125号决议请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九届会议优先注意第十届大会的结论和建议,并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就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应采取的适当后续行动提出建议。

* * *

项目3、4、5和6的背景文件

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讨论指南(A/CONF.187/PM.1)

拟在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期间举行的讲习班、辅助会议、专题讨论会和展览的讨论指南(A/CONF.187/PM.1/Add.1)

1998年11月2日至4日在曼谷举行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亚洲和太平洋区域筹备会议的报告(A/CONF.187/RPM.1/1和Corr.1)

1998年11月11日至13日在贝鲁特举行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西亚区域筹备会议报告(A/CONF.187/RPM.2/1)

1998年12月7日至9日在坎帕拉举行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非洲区域筹备会议报告(A/CONF.187/RPM.3/1)

1999年2月22日至24日在圣约瑟举行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拉美和坎帕拉区域筹备会议报告(A/CONF.187/RPM.4/1)

附件

定于200041017日在维也纳举行的

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拟议工作安排

下文提出的第十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拟议工作安排已根据大会1999年12月17日第54/125号决议并且与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主席团负责举办定于在第十届大会范围内举行的讲习班各个机构协商而予以修订。

日期

 

全体会议

 

第一委员会

 

第二委员会

4月9日,星期日

 

大会前协商

 

 

 

 

4月10日,星期一

上午

 

项目1. 大会开幕

项目2. 组织事项

 

无会议

 

无会议

下午

 

项目1. 大会开幕(介绍世界各地犯罪和刑事司法状况)

 

项目3. 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介绍、小组发言和讨论)

 

反腐败问题讲习班

4月11日,星期二

上午

 

项目1. 大会开幕(小组和有关世界各地犯罪和刑事司法状况的讨论)

 

项目3. 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续)

 

反腐败问题讲习班(续)

下午

 

项目1. 大会开幕(小组发言和有关世界各地犯罪和刑事司法状况的讨论)(结束)

 

项目3. 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续)

 

反腐败问题讲习班(结束)

4月12日,星期三

上午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介绍、小组发言和讨论)

 

项目3. 促进法治和加强刑事司法系统(结束)

 

社区参与预防犯罪的讲习班

下午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续)

 

项目5. 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介绍、小组发言和讨论)

 

社区参与预防犯罪的讲习班

4月13日,星期四

上午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续)

 

项目5. 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续)

 

社区参与预防犯罪的讲习班(结束)

下午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续)

 

项目5. 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续)

 

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讲习班

4月14日,星期五

上午

 

高级别部分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续);及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

 

项目5. 有效地预防犯罪:紧跟新的发展(结束)

 

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讲习班(续)

下午

 

高级别部分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续);及有关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

 

项目6. 犯罪者与受害者:司法过程中的责任与公正问题(介绍、小组发言和讨论)

 

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妇女讲习班(结束)

4月15日,星期六

上午

 

高级别部分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续);和关于犯罪与司法: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

 

项目6. 犯罪者与受害者:司法过程中的责任与公正问题(续)

 

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犯罪

下午

 

高级别部分

项目4. 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结束);通过关于犯罪与司法: 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的宣言草案

 

项目6. 犯罪者与受害者:司法过程中的责任与公正问题(结束)

 

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犯罪(续)

4月16日,星期日

上午

 

非正式协商

 

非正式协商

 

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犯罪(结束)

下午

 

非正式协商

 

非正式协商

 

非正式协商

4月17日,星期一

上午

 

第一委员会磋商结果

第二委员会磋商结果(讲习班)

 

无会议

 

无会议

下午

 

项目7. 通过大会报告

大会闭会

 

无会议

 

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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