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的《北京行动纲要》中,180多个政府一致认为,“男女决策权平等目标的实现将为增强民主和促进决策的合理施行提供了必要的平衡点”。但是,妇女仍然在议会、董事会、和平谈判以及其他决策场合所占人数较少。实施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项目可以增强妇女对各部门中的领导,进而在制定关系到她们切身生活和选择的政策时拥有平等的发言权。
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支持妇女领导权的两个优先考虑的问题:
1.和平与安全 在预防和早期预警机制中加强性别问题的中心地位;增强对冲突地区受害妇女的保护和援助;使妇女观点和性别观点成为和平进程中的核心;冲突后和平重建中支持性别公正。
2.性别公正 为了确保性别平等成为政策制定以及宪法、选举和司法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妇女有必要获取权力,平等地参与到领导和政治决策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