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妇女问题

妇女与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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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  1998年马耳他瓦莱塔世界电信发展会议通过了第七号决议:《发展中国家的性别与电信政策》。该决议试图保证,发展中国家中的妇女和男子都能在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享受电信和新兴的信息社会所带来的好处。

  为有助这些重点的优先落实,它除了建议确定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发展部门承担的义务,还建议成立一个特别工作小组来制订对性别敏感的政策和计划。另外,第七号决议提出,发展部要发挥领导作用,帮助收集和分析分解的性别统计资料和性别敏感指标的进展。

  在美国明尼阿波利斯举行的全权代表会议上,成员国通过了第70号决议:《国际电联工作中的性别问题》。该决议承认,男女平等参与政策制订和决策,男女平等享有电信服务给社会带来益处,并得到社会支持。另外,它支持在政策和计划中考虑性别因素。

  1998年,性别问题工作队成立,它由成员国、部门成员、联合国机构、国际和地区组织、非政府组织、专家和来自于电信发展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该小组立即着手许多工作中的一项:让电信社会了解制订性别敏感计划的必要性。

  2002年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举行的世界电信发展会议上,成员国寄希望于1998年开始的发展势头和取得的成就,并通过了第44号决议:《电信发展部门计划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该决议确认,电信中的性别问题对实现人们享有电信的普遍目标至关重要,忽视这一点将产生相反的作用。第44号决议还决定,在《伊斯坦布尔行动计划》所确定的方案中开始社会性别的主流化过程。性别问题工作队也已变成性别问题工作小组。

  2002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召开的全权代表会议通过了第70号决议的修正稿——《电信发展部门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进一步确定了02世界电信发展会议的立场。

  由于挪威政府的大力支持,电信发展部门的秘书长Hamadoun Touré先生设立一个专门处理性别事务的机构和雇佣了一个性别方面的专家,从而能够贯彻落实这些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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