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精神的、身体的和感觉上的损伤,世界上有5亿多的人患有残疾。无论他们生活在世界上的什么地方,他们的生活常常由于身体上的或社会上的障碍而受到限制。而其中大约80%的残疾人生活在发展中国家。
残疾人常常由于众人的偏见和无知而遭到歧视,而且往往难以获得基本的生活设施。这是一种“默无声息的危机”,不仅影响到残疾人自己和他们的家庭,而且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类潜能的一个重要的资源库被忽视了。残疾往往是由于人类的活动而造成的,或者仅仅由于不小心而造成,因此,国际社会应该提供援助来结束这种“默无声息的紧急情况”。 自建立伊始,联合国一直在寻求提高残疾人的地位,改善他们的生活。联合国对残疾福利和权利的关注基于该组织的成立宗旨,即倡导全人类的人权、基本自由和平等。正如《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盟约》及其他相关人权规范所确认的,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拥有在平等的基础上行使他们的公民、政治、社会和文化权的权利。 联合国专门机构对改善残疾人的状况的贡献是显著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了专门的教育;世界卫生组织在健康和预防上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残疾儿童的项目,并在与非政府组织国际康复会的合作中提供技术援助;国际劳工组织推动残疾人进入劳动市场,并通过国际劳动标准和技术合作活动提高了经济的融合。 第一步:残疾人人权的进展 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联合国积极通过一系列的福利措施提高残疾人的福利和权利。联合国在预防残疾方面为一些政府提供援助,并通过顾问团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同时设立机构训练技术人员,建立康复中心。通过研讨会和研究小组交流残疾专家们的信息和经验,为训练人员提供奖学金。由于来自残疾人社会内部的主动性,20世纪60年见证了政策的重新评价,为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奠定了基础。 在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的努力在国际上激发起对残疾人权利和平等机会的共识。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智力迟钝者权利宣言》。它规定智力迟钝者在拥有医学、教育和社会领域与他们特定需求相一致的权利同时,拥有和其他所有人相同的权利。重点在于保护残疾人不受剥削,并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法律程序上的保护。197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宣言》,宣布了残疾人相同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利,它确立了同等待遇和享受服务的标准,从而帮助残疾人发展自身的能力,加快他们融入社会的步伐。 国际残疾人年 1976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号召各国、地区和国际间制订行动计划,重点放在机会均等、残疾的康复和预防上。 关于残疾人的世界性行动纲领 国际残疾人年的一个主要成果是《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形成,并于1982年12月获得联合国大会的通过。 妇女和残疾 《行动纲领》认识到应特别关注妇女的需求。残疾给妇女带来的后果特别严重,因为残疾妇女遭到双重的歧视:性别和残疾。所以,她们更缺少诸如健康保健、教育和职业康复等方面的基本服务。 妇女由于要照料社区里的残疾人,因此特别容易受到残疾人问题的影响。另外,妇女由于遭到忽视、各种形式的虐待和针对她们的有害的传统做法而更容易遭受残疾的威胁。 联合国残疾人十年 为了给各国政府和组织落实《行动纲领》中提出的活动提供一个时间框架,联合国大会宣布1983-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 国际残疾人日 作为残疾人十年结束的标志,联合国大会宣布每年12月3 日为国际残疾人日。确定这一天,最初是为了纪念联合国大会通过《行动纲领》周年。 残疾人机会均等的标准章程 残疾人十年的主要成果之一是联合国大会在1993通过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此《章程》可以作为决策的工具和技术、经济合作的基础。 联合国残疾人政策的最新进展 如今,联合国世界会议更加意识到残疾人需要特殊的关怀,显示了国际社会需要认真对待的需求。最近所有的会议——联合国环境问题会议(里约,1992年6 月3日-4日),世界人权会议(维也纳,1993年6月14-25日),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开罗,1994年9月5日—13日),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哥本哈根,1995年3月6日-12日),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北京,1995年9月4日-15日),第二次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伊斯坦布尔,1996年6月3日-14日)——都讨论了残疾人的状况,建议调整过去的歧视性做法,保护和推进他们作为各国公民全面参与社会各个方面的权利。 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继续努力帮助成员国为所有的人(包括残疾人)在社会生活和发展方面获得平等。联合国的工作重点在于通过推进和监督《标准章程》和《世界行动纲领》的落实情况,改善残疾人的状况。联合国继续根据要求为各国的和国际性的项目提供技术上的和经济上的支持。经济和社会信息和政策分析处的统计部门,在提出统计概念和指示方式、收集相关国家的信息、准备残疾人数据的技术指南和出版物等方面起者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的工作中心将更多地放在残疾人机会平等上。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是使残疾人在能够进入自然环境的同时,能够获得新的技术(特别是新的信息和交流技术)。“主流”的概念将得到强调,也就是说,涉及广泛社会和经济内容的政策的制订要考虑残疾人的需求。 专门的残疾方面的大会报告起草人 1994年,本特·林克韦斯特先生被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为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的第一位残障特别报告员。他的职责是帮助监控标准规则的实施,在履行他的作用时,他既要起到咨询的作用,又要与各国和非政府组织建立对话,以促进标准规则的实施。特别报告员与由国际残疾人组织的代表组成的专家小组和联合国秘书处一道密切合作。 2003年六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已经任命谢赫·赫萨·哈利法·本·艾哈迈德·阿勒萨尼(卡塔尔)为2003-2005年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的残障特别报告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