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筹资
现有资源不足是亚太经社会许多成员在实现亚太经社会和国内目标过程当中所面临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局限性。
制订道路安全计划
专家组会议讨论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制订道路安全战略的案例,包括资源问题。制订战略并确定到2010年挽救2 000人生命的指标。负责道路安全的人员把道路看作是向公民提供的“产品”,他们行使了“道路管理者”的角色,也意识到互相促进以及互相矛盾的目标(例如道路安全和道路维修之间)。这项战略还提出,部与部之间、各组织之间以及公私营伙伴关系十分重要,包括推动道路安全牵头机关和其它组织之间的财政联系,例如与教育机构共同采取行动。澳大利亚公路研究局建议将道路安全的资金定在占公路总预算的大致3%-10%的水平。战略还提出了其它的来源,例如(a)可以将强制性第三方事故保险费的1%-2%用于建立预防和安置基金;(b)特别为宣传运动和社区项目提供的赞助;(c)由其它机构提供资金的社区活动。
全球道路安全基金和其它外部捐助方
双边和多边捐助方的支持对一些亚太经社会发展中和最不发达国家来说至关重要。虽然过去用于道路安全的资源十分有限,但是最近全球道路安全基金的成立给这一现状的改善带来了较大的希望。
全球公路安全基金由世界银行进行管理,为道路安全举措提供资金,基本重点在于能力建设和管理。创始捐助方为国际汽车联合会的汽车与社会基金、荷兰政府、瑞典国际发展合作署(Sida)以及世界银行发展赠款基金。这一针对中低收入国家的基金的目标为:(a)加强全球、区域和国家能力,从而可持续地降低道路事故伤亡;(b)增加道路安全投资;(c)加速安全知识转让;(d)推动创新性的基础设施办法,改善多种交通混合环境中的安全。国家机构以及全球和区域伙伴可以持续地申请。但需要指出的是,基金没有达到吸引3亿美元捐助方资金的最初目标。还需要捐助方作出特殊的努力来实现这一目标。
即使达到了这一目标,其数额仍然是微不足道的。根据秘书处估计,要改善亚太经社会区域的道路安全,大致每年需要100亿美元。而本区域每年道路事故造成的损失大致为1 000亿美元,这就说明采取预防行动所具有的经济意义。事实上,目前大多数道路安全方面的资金都是以道路项目中所包括的安全部分的形式提供的,特别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开发银行所开展的项目。专门指定用于道路安全项目的贷款只有几项,如越南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项目。
道路安全国内筹资
显然,在所有国家中,用于公路安全的大部分资金都必须在国内筹集。德国技术合作公司2006年发表了一份题为“道路安全资金”的道路安全筹资手册。该手册提出,用于道路安全方面的资金不足问题是最难以克服的问题,而不克服这个问题,就无法解决缺乏意识和体制能力等其它关键问题。手册借鉴了新西兰和其它许多国家的经验,并提出七项具体的“经验教训”:
a. 需要说服公路使用者和其它利益攸关者,目前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资金中只有一小部分能够为公路使用者和社会节省大量资金并减少痛苦。
b. 只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基础、公私营委员会强有力的监督、良好的财政管理、来自用户直接收费的资金以及定期的技术和财政审计,道路安全基金或道路安全理事会就可以成为有效而高效的机构。
c. 可以通过一个现有的道路基金来确保资金。如果这一办法行不通,就可以通过对机动车燃油或车辆保险费收取附加税来提高道路安全收费,再加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捐款作为补充。
d. 至于道路安全工程措施,可以采用道路建设和维修相同的筹资机制,大致需要道路建设、改造、安置和维修预算的10%-15%。
e. 其它道路安全项目的筹资大约需要每立升车辆燃油1美分或5%-10%的车辆保险费。
f. 为执行交通规则和条例,建立一支由道路交通基金提供资金并进行监督的道路安全特别警察部队可能有所作为。
g. 国际和双边捐助方在协助发展中国家改革道路安全筹资和管理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捐助界提供资金的所有道路项目在项目和部门层面上都应该纳入道路安全因素。
表4 2003年亚太经社会成员国道路安全附加税
| 国别 | 百万美元计道路安全附加税 |
|---|---|
| 中国 | 846 |
| 印度 | 361 |
| 印度尼西亚 | 210 |
| 哈萨克斯坦 | 34 |
| 马来西亚 | 17 |
| 巴基斯坦 | 34 |
最近亚太经社会举行的改善亚洲公路道路安全专家组会议批准了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的建议,并鼓励亚太经社会成员探讨筹资的一系列可能性。
表4列出了2003年一些亚太经社会成员国如对道路车辆所使用的每升汽油和柴油收取1美分附加税所应收取的道路安全费总额。这些数额虽然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足够使用,但大大增加了现有的用于改善道路安全的资源。表5列举了发展中国家道路安全筹资不同来源的主要利弊,当然国与国之间可能有差别。
还需要指出的是,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的建议实际上是亚太经社会早先推动道路维护指定基金的一项直接后续行动的延伸。从1996年至2001年,秘书处与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合作,举办了一个区域讲习班,并在10个国家举办了5个国家一级的讲习班。如今,印度、日本、哈萨克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蒙古、尼泊尔、新西兰、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及印度的喀拉拉邦、马迪亚邦、卡纳塔克邦以及北方邦都有了指定的道路基金。由于亚太经社会许多成员国道路安全状况严重,可以考虑延长亚太经社会早先提出的将道路安全包括在内的建议。
表5 发展中国家道路安全不同筹资来源的主要利弊
| 资金来源 | 利 | 弊 |
|---|---|---|
| 机动车燃料附加税 | 逃税率低,收费低 | 提高燃料价格的困难 |
| 重量—距离费附加税 | 作为用户费用被接受 | 逃税率高 |
| 强制性车辆保险附加税 | 与道路安全的关系最密切 | 逃税率高 |
| 车辆牌照费附加税 | 收费低 | 逃税率高 |
| 对各公路收费站收取附加税 | 逃税率低,作为用户费用被接受 | 收费路仅占整个公路网络的一小部分 |
| 私营部门的捐款 | 可以补充道路安全筹资并利用私营部门的管理和高效率 | 只能提供有限的资金额度,可能难以持续 |
| 发展贷款和赠款 | 可以启动有效的道路安全方案和筹资计划 | 无法持续 |
节选自:E/ESCAP/CMG(4/I)/7《运输和旅游业问题改进亚洲公路的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