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措施
本报告为各国政府提供了一个机会,评估本国目前道路安全状况、检查有关政策,相关部门的职责与能力,以及采取适当的行动。要使下述建议实施成功,需要多部门和多学科的广泛合作。但是,这些建议乃是有灵活性的指导方针。可结合各地的实际条件和能力参照应用。
在一些人力和经济资源有限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只依靠本国的力量可能难以实施某些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这些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或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实施这些措施。
建议1:在政府中成立一个指导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
各国政府都需要处理一个道路安全问题的领导机构,此机构在政策决定方面享有权威和负有责任,负责管理资源配置、协调政府各部门工作(包括卫生、运输、教育和警察部门等)。该机构应掌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道路安全工作,而且应向公众说明所采取的行动。
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在处理道路安全问题中可实行不同的模式,各国应设立适用于本国国情的领导机构。比如,领导机构的建立可以是由政府指定的独立机构,或是由不同政府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也可以是大的运输机构的一个部门。领导机构应自己承担大部分工作或将工作委派给其他部门(包括省和地方政府、研究机构或专业协会)。
该机构应和所有与道路安全相关的部门包括大的社区保持联系。提高认识、加强交流和合作在建立和维持国家道路安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有一位或更多知名政界领导人积极支持道路安全事业,将有助于推进全国道路安全工作。
建议2:评估各国道路交通伤害问题、政策和机构的设置,以及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能力
处理道路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明确道路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特点,以及道路交通政策、机构设置和国家处理道路交通伤害的能力。因此不仅要了解车祸死亡、伤残和碰撞发生的数量,还有在哪条道路的使用者最容易受伤害,哪些地理区域的问题最严重,有哪些危险因素,哪些道路安全政策、规则和具体干预措施是有成效的,哪个机构处理道路交通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简单的调查就可以计算出很能说明问题的指标,如驾驶平均速度、安全带使用率、安全头盔使用率等。
资料可能的来源包括:警方、卫生部门和卫生医疗机构、运输部门、保险公司、机动车制造商和负责统计、计划和发展的政府机构。不过,在使用前要确保这些资料的正确、一致和详尽。
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伤残的信息系统应简明,并且便于进行成本效益核算,容易操作,同时也要与国内、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简单易行的标准包括:使用“30天交通死亡”的定义;根据疾病和相关卫生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伤害的外部原因的国际分类(ICECI);以及由WHO及其协作中心制定的伤害监测和调查指南,。
资料应在有关的政府部门和团体间广泛共享,特别是负责交通、执法、卫生与教育的部门。
大多数国家道路交通伤害对经济的影响是很大的。有可能的话,评估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特别是计算其所造成的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会有助于提高人们对问题严重程度的认识。
即使资料不足,各国政府也还是应当实施本报告中的其他一些建议。
建议3:起草全国道路安全方案和行动计划
各国都应当起草一份道路安全方案,该方案应是涉及多部门(包括运输、卫生、教育、法律实施和其他相关部门)和多学科的(包括道路安全专家、工程师、城市和地区规划者、卫生专家及其他科学人员)。该方案应考虑到所有道路使用者特别是弱势使用者的需要,并与其他部门的方案相联系。该方案还涉及政府部门、私营单位、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和普通群众。
国家道路安全战略需要设定至少5至10年的高要求、但又切合实际的目标。方案的结果应是可测量的,还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发展、实施、管理、监督和评估各项措施。一旦拟定了道路安全战略,就要开始制定国家行动计划、确定活动时间表和具体分配资源。
建议4:用于解决问题的财力和人力资源的分配
有针对性地投入财力和人力资源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和死亡的发生。来自于其他国家所采用不同干预方式的经验,可帮助本国政府对具体干预措施的成本-效益进行估计,优选节省财力和人力的最佳干预方式。对公共卫生其他领域中的干预措施进行类似的成本-效益分析,有助于政府确定交通安全在整个公共卫生事业投资中的地位。
为完成道路安全目标提供所需的资金,各国应确保不断有新的收入来源,例如燃料税、占道费、停车费、车辆登记费和交通违章罚金等。在道路安全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大范围安全评估,并在实施全过程中进行安全审核,将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资源。
许多国家缺少开展和实施改善道路安全状况项目所需的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因而不得不培养相关人员。应当优先考虑适当的训练项目。训练内容应涉及诸多专业领域,比如统计分析、道路设计、创伤治疗以及各交叉学科,如,市区和地方规划、政策分析与发展、道路交通规划和卫生规划等等。
最近WHO编写了一套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课程,作为公共卫生学院和有关部门的教材。目前为包括非洲伤害预防组织和道路交通伤害网络在内的几个国际网络组织提供了这一类课程训练,许多公共卫生学校和工程技术学校也在开展类似工作。
多项国际会议(如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世界会议、酒精药品和交通安全国际会议、国际交通医学协会会议、以及世界公路协会会议等)为各国间的知识交流、建立网络工作与协作伙伴关系和加强各国交通事故反应能力等提供了机会。
应努力提高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代表在上述会议中的参与程度,使他们有机会参与对全球和地区的道路安全工作。
建议5:采取具体措施预防道路交通碰撞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创伤及其后果,并评估这些措施的效果
应采取特定的措施来预防道路交通碰撞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创伤及其后果。预防措施必须根据可靠证据和对道路交通伤害的分析,还应符合当地的文化习俗和经过试点。这些措施是全国道路交通预防战略的一部分。
主报告第4章中详细讨论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的干预措施,包括它们在降低车祸发生频度和严重程度中的效果,以及它们的成本效益。没有一套标准干预方法可以适用于所有国家的,但各国可参考下列几种比较好的做法:
- 从长远来看,安全设施应与土地使用规划和运输规划(例如提供更便捷安全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还有方便安全的公共运输)以及道路设计(包括安全人行横道、减速振动带和街道照明)等相结合。
- 制定并执行适于各种功能不同的公路的车速限制。
- 制定并执行机动车辆驾驶员和乘员使用安全带和儿童固定座椅的法规。
- 制定并执行自行车和两轮摩托车辆驾驶者戴安全头盔的法规。
- 制定并执行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限制的法规,在车辆检查站随机检测驾驶员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 要求两轮摩托车辆日间照明驾驶(对四轮机动车辆也应考虑实行日间照明驾驶)。
- 要求机动车辆具有保护驾驶员和乘车者的防撞设计;为了保护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尽力将这种保护设计延伸到机动车辆的前端。
- 新的道路工程应当接受道路安全审核,由没有参与该项道路设计工作的道路安全专家负责。
- 对现有道路基础设施加强管理,提高道路安全性,例如为行人和骑自行车者提供更安全的路线,实施交通安全措施,采取低成本补救措施和设置路边防撞装置等。
- 加强从车祸现场到医疗机构的伤员急救绿色通道。例如由特定的人群,如商用车辆驾驶员,因其最有可能最先出现在车祸现场,由他们先采取基本的急救措施,随后再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生对伤员进行创伤治疗。
- 通过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来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例如宣传超速行驶和酒后驾车的危害,以及违反有关法规的社会和法律后果。
建议6:促进国家交通事故反应能力和国际合作
世界正面临着一个全球性道路安全危机,这个问题尚未被充分认识,除非采取适当措施,危机状况将继续加重。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各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多国合作机构)和提供资助的国家与机构在宣传道路安全危机和加强世界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
将2004年世界卫生日命名为道路安全日是WHO向此目标迈出的一步。此外,提供资助的国家急需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捐赠更多资源以改善他们的道路安全状况。目前,道路安全方面的捐赠数量远远低于对其他卫生问题的捐赠。很少有多边捐助国将道路安全问题列在基金捐助的优先位置,除了FIA、Volvo和洛克菲勒基金会以外,很少有基金会为国际道路安全工程捐助过大笔资金。
有几家联合国或政府间组织的全球或地区性机构参与了道路安全工作。尽管已经有了一些合作,但组织间还极少有举行任何大规模的举措。此外,也没有机构负责协调计划的实施。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责任应该明确并具体落实到各个部门,避免责任重复;坚定承诺拟订和实施一个全球性的道路安全计划已是指日可待。
首先要为此全球计划的参与者提供一个召开会议和讨论改进计划的论坛。即将在2004年4月14日召开的联合国大会将是一个里程碑。但其后仍需一些后续工作,包括定期召开与会国部长级会议,以修改和签署全球道路安全行动计划书或宪章,并使道路安全行动与其他全球行动如“千年发展目标”等保持协调一致发展。
最后,国际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以及有责任感的公民、职员和负有社会责任的法人团体等可以帮助提高所在地区的和全球的道路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