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能源议题
结论和建议
今天所生产的商业和非商业能源大部分用在人类住区或为人类住区所用,同时,很大一部分用于家庭。发展中国家的城市目前必须增加能源生产,以加速发展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降低能源生产成本和与能源有关的污染。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并促进对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必须是任何旨在保护城市环境的行动的优先事项。城市行业是商业能源使用的主导行业,也是生物物质燃料使用的主要行业,将在提高能源效率中发挥主要作用。这就需要很大的政策性转变,从以企业为主的办法转向生活方式上富于想象力的创新、能源使用和能源政策规划转向重新定位当前的重点,从能源供应转向终端使用,从而为实现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认识到必须有全面的办法来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和使用,努力推广能效更高的技术,以及为人类住区提供替代或可再生能源,应对能源生产和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消极影响(包括推广高效和环境友好的运输系统),人居署已经确定了对成功实施有关能源的行动计划至关重要的三个先决条件。它们是:
(a) 认识问题,目的在于改进政策制定和能力建设,以制定和实施应对城市环境挑战的应急计划;
(b) 建立有利的政策环境,并将全部的问题和选择、受到影响者和主要行为者的特殊需求考虑在内,并在适当的城市背景之下提供管制和激励相结合行动的最佳组合;
(c) 能力建设,基础是可以动员公共支持和扩大决策进程,并发展那些制定并实施计划者的管理、技术和财务能力的机构战略。
为了改进决策进程,以确保更好地管理与城市能源使用有关的环境问题,规划者和决策者必须有基于充分数据的知情分析。比如,仅了解与能源有关的环境问题对城市部门影响的质量是不够的。这些影响的范围和重要性也必须得到评估,而实际影响将被转化为经济费用,以确定应最先关注哪一个影响。
城市能源政策制定将需要多学科的办法,兼顾城市、运输和健康工作规划。城市规划必须将能源使用的环境意义纳入其分析之中。在实际中如何操作将根据行为者和机构责任的市政、区域和国家配置而各不相同。不管哪个部门的规划创举,决策者应清楚关于城市能源使用的政策和方案中所涉及的环境协调问题。
能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和方案将是对付源自城市能源使用的环境问题重要的第一步。通过投资于提高效率,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在现有的能源供应能力基础上的能源服务,用于部门中的必要投资,并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提高城市部门能源效率的一个严重的障碍是能源决策的体制结构。获得信息和资金的机会并不集中在能源使用者手中,而在于能源平衡关系中的供应方这一边。公用事业做出供应方的投资决定、建造者确定适当程度的建筑绝缘、电器生产者决定其产品的能效,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为能源买单。能源和产品市场还未能把握外部因素,而是他人承担。这一挑战必须通过新的创新性举措来应对。
作为一种政策工具的定价已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成功地被用来促进对在环境上更清洁的燃料的使用,比如家用液化石油气和车用无铅汽油。与此同时,此种补贴经常被批评为助长低效。但是,对激励经济工具在政策实施中的效率的承认有所增加。这些工具可以减少对控制污染和激励创新监管和投资方案的过度依赖。
为了将可再生能源战略纳入国家能源总库,需要在各级采取一致行动,但是成功仍主要取决于发展中国家通过有选择的和目标明确的补贴、财政和其他激励形式和创新性风险资本安排来加速可再生能源技术商业化支助私营可再生能源投资者的能力。私营部门一直并还将继续是成功传播清洁能源相关技术背后的主要驱动力。人居署必须与私营部门公司和政府监管者合作,以确保在可持续能源的市场准入方面有一个开放和公平的竞争场地。
实施城市环境战略以解决能源使用相关的问题将需要将对环境的考虑纳入现有的责任当中,倡导新的可以解决重要问题领域和调动财政资源来完成有关任务的环境行动或方案。人居署将与一系列的联合国伙伴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计划署、卫生组织、工发组织和环境署,制定并实施在改善城市贫穷者获得清洁现代能源机会领域的计划、方案和项目。
大多数城市建设现有结构和能力以履行新的环境责任,而不是成立新的机构或当局是合适的。主要的能力建设工具包括培训、技术援助、私营部门的参与、公共信息和外联方案。一个涉及终端用户的参与性办法对方案和项目的成功制订、实施和贯彻至关重要。
对发展中国家的多数城市来说,能力建设将是一个长期和动态的进程,需要改进并增强现有的战略、技术和能力。外部援助对建设必要的能力以在地方一级制定并实施环境战略至关重要。需要考虑此种支助的主要领域是,首先,在地方一级制定城市环境战略和行动计划需要进行的环境研究和政策分析;第二,政策改革、机构发展和资源调动;第三,财政支助,以提高城市能源服务的效率,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
节选自:HSP/GC/21/2/Add.6《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的活动:执行主任的进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