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公民权
图8:公民参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

青年时期是这样一个时期:家庭以外的人开始承认他们长大了和听他们意见的时期(图8)。随着他们独立参与更加广泛的社会交往,他们要建立其作为个人存在的身份。既然成了社会的一员,他们就有了(比如接受公正审判)权利,以及义务(纳税)。公民身分还强调个人应当要求政府官员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要求伸张正义,接纳那些属于不同种族或宗教团体的人。年满18岁通常获得选举权。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和意愿常常要从小形成,而一旦形成后,往往就会长久保持下去(第7章)。
没有机会参加有益的公民活动,青年人的沮丧感就会使得他们转而投向暴力活动,从而导致经济和社会的不安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斯里兰卡国家里僧伽罗人和泰米尔人之间的种族冲突,最初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不许泰米尔族学生参加大学和其他场合的公民活动而引发的。
正式参政和加入社会团体,对于良政治理是十分重要的,反过来对于私人投资和增长也是必要的。它们能扩大经济机会,特别是对那些原先受到排斥的群体而言,最明显的是妇女)。它们还能加强集体行动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这些转折期是相互重叠的(图8)。某些青年人的生活比较简单,在一个时期里仅仅经历这些转折期中的一个或两个。而有些人则已经成为了多面手:他们在学校里上课;做兼职工作;已经结婚;四处开快车;并且参加当地议会的活动等等。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改变一个转折期里的决策的政策,常常很容易对其他转折期里人力资本的投资环境产生影响的原因。
由于在学校里学习基本技能很早,如果不继续对教育进行投资,那就会大大增加追求健康生活方式和参加工作的成本。同样,那些导致青年人过早死亡或者少女意外早孕的风险行为,会大大降低对学校教育的回报。长期失业会使得青年人对进一步求学深造进行投资不感兴趣;造成心理上的苦闷;拖延组建家庭;以及以逆反的方式行使公民权。
对于不同性别的青年人来说,这些转折期也呈现出不同的轨迹。在青春期,少女的过渡大大不同于少年。这个情况反映出一种潜在的母性——社会上对保护女童的关心就与此相关,有时候甚至到了过分限制她们的地步,当希望男孩子去工作挣钱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