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

  问题1:积极参与社会和发展

  19. 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包含了努力使老年人有机会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消除任何排斥或歧视老年人的做法。老年人对社会和经济的贡献超出他们的经济活动。他们往往在家庭和社区内发挥关键作用。许多有价值的贡献无法以经济尺度来衡量:照顾家人,进行维持生存的生产性劳动,家务劳动,以及在社区内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此外,这些工作也帮助培养未来的劳动队伍。所有这些贡献,其中包括所有不同年龄者,尤其是妇女通过在所有部门的无薪酬工作所做出的贡献,都应该得到承认。

  20. 参与社会、经济、文化、体育、娱乐和志愿活动,也有助于增进和保持个人的福祉。通过提倡和促进各代人之间的相互交流,老年人组织成为有利老年人参与的一项重要工具。

  21. 目标1:承认老年人在社会、文化、经济和政治方面的贡献。

  行动

   (a) 特别是在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方面,要促使各项人权公约和其他人权文书得到实施,确保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b) 承认、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对家庭、社区和经济做出贡献;

   (c)提供机会、方案和支持,鼓励老年人参与或继续参与文化、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和终身学习;

   (d) 提供便于老年人参与互助自助及几代人社区小组和利用充分发挥潜力的机会方面的信息和渠道;

   (e) 创造有利于所有不同年龄者提供志愿服务的环境,包括给予社会承认, 并促进很少有机会或者没有机会从志愿服务获益的老年人的参与;

   (f) 促使人们更广泛地理解老年人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作用以及对社会持续不断的贡献,其中包括没有薪酬的工作;

   (g) 老年人不管是否有残疾或其他状况,都应得到公平、有尊严的对待,并且不管他们的经济贡献如何,都应得到敬重;

   (h) 考虑到老年人的需求并尊重他们在生命的所有阶段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

   (i) 培养雇主对老年工人所具备的有利于他们持续就业的生产能力的积极态度,并促使人们认识到老年人在劳动市场中的价值,其中包括老年人自己的自我认识;

   (j) 促进老年人在公民事务和文化方面的参与,将此作为消除社会孤立、支持赋予老年人权力的战略。

  22. 目标2:老年人参与各级决策进程。

  行动

   (a) 在各级决策过程中考虑到老年人的需要和关切问题;

   (b) 在还没有建立老年人组织的地方,鼓励建立各级老年人组织,目的是除其它外,在决策过程中代表老年人的利益;

   (c) 采取措施,使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能够充分、平等地参与各级决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