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的否决票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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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在公开会议上所投的反对票

按年代顺序排列


按国名(拼音顺序)排列


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七条

  二、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

  三、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备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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