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
这项基金是为筹备1981 年的国际残疾人年根据大会第32/133 号决议建立的。大会在第40/31 号决议中决定将这项基金更名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年)自愿基金”,基金的资源将用于支助具有催化作用的创新行动,以进一步执行《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在其第47/88 号决议中,大会决定,在“残疾人十年”过后,基金将以“联合国残疾问题自愿基金”为名延续下去,其职权范围包括为各项行动提供支助,以便到2010 年实现大会第45/91 号决议核可的“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
联合国通过联合国残疾问题自愿基金为残疾人组织的活动提供支助。重点供资目标是建设非政府组织参与执行《公约》的能力。基金还提供小额补助金,支助具有催化作用的创新行动,这将促进对伤残问题的更广泛认识,并交流知识和经验,有助于广泛传播适当的残疾技术。
相关文件
2008
- 社会发展委员会关于残疾人的特别报告员—— 第四十六届会议[E/CN.5/2008/3]
- 向社会发展委员会声明—— 第46次会议
- 社会发展委员会在第46次会议上的汇报
2007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E/CN.5/2007/4]
2006
- 社会发展委员会关于残疾人的特别报告员—— 第四十四届会议[E/CN.5/2006/4]
- 《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
2005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E/CN.5/2005/5]
2004
2002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E/CN.5/2002/4 —— 报告第三次修改第一部分]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E/CN.5/2002/4 —— 报告第三次修改第二部分]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E/CN.5/2002/4]
2000
- 进一步促进由残疾人为残疾人和与残疾人一起争取机会均等[E/CN.5/2000/3]
1997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A/52/56 —— 报告第一次修改第一部分]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A/52/56 —— 报告第一次修改第二部分]
1996
- 监测《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的执行情况[A/52/56 —— 报告第一次修改特别报告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