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权利 A/RES/63/241(2009年3月13日) |
| 儿童权利 A/RES/60/231(2005年12月9日) |
| 儿童权利 A/RES/57/190(2003年2月19日) |
| 儿童权利 A/RES/54/149(1999年12月17日) |
| 儿童权利 A/RES/51/77(1997年2月20日) |
儿童和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
自1990年世界儿童峰会召开以来,联合国就不断努力,希望国际社会能够关注那些深受武装冲突之苦的儿童的悲惨境遇。
1996年格拉萨·马谢尔夫人在第51次联合国大会上向大会提交了题为《武装冲突对儿童的影响》(A/51/306)的报告。作为对格拉萨·马谢尔夫人报告的回应,联合国大会通过了51/77号决议,建议联合国任命一位任期三年的特别代表负责研究武装冲突对儿童影响的工作。大会还呼吁有关各国各机构主动提供帮助,支持特别代表的工作。大会四次延长这一任务,最近一次是通过大会的2009年3月13日第A/RES/63/241号决议。
1997年9月联合国秘书长任命奥拉拉·奥图诺先生作为特别代表,处理儿童和武装冲突事务。拉迪卡·库马拉斯瓦米女士于2006年4月担任了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的职务。
特派员办公室的任务为:
“保护和促进受武装冲突影响的所有儿童的权利”
- 特派员作为一个道德的声音和独立的倡导者,来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孩子们并为之谋福利。
- 特派员与合作伙伴协同工作、提出意见和办法,以加强对武装冲突中的儿童们的保护,并促进一个更加协调一致的保护措施。
- 特派员和她的办公室倡议、提高认识并突出对武装冲突中的儿童们的权利和保护。
- 特派员是一个促进者,从事人道主义和外交措施,促进当地的执行者关于儿童和武装冲突的工作。
特派员办公室并不参与实地作业,但促进和支持业务伙伴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