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
A/RES/63/241 2009年3月13日
儿童权利
A/RES/60/231 2005年12月9日
儿童权利
A/RES/57/190 2003年2月19日
儿童权利
A/RES/54/149 1999年12月17日
儿童权利
A/RES/51/77 1997年2月20日

儿童和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

  自1990年世界儿童峰会召开以来,联合国就不断努力,希望国际社会能够关注那些深受武装冲突之苦的儿童的悲惨境遇。1993年,在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建议下,联合国于1993年12月20日通过了48/157号决议,提议联合国秘书长应任命一位独立专家来研究武装冲突对儿童的影响。格拉萨·马谢尔夫人—前莫桑比克教育部长—荣膺这一职位,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高级难民署和联合国人权事务中心的鼎力支持下展开研究工作。经过两年的广泛调查、询问和实地考察,1996年格拉萨·马谢尔夫人在第51次联合国大会上向大会提交了题为《武装冲突对儿童的影响》(A/51/306 Add.1) 的报告。

  作为对格拉萨·马谢尔夫人报告的回应,联合国大会通过了51/77号决议,建议联合国任命一位任期三年的特别代表负责研究武装冲突对儿童影响的工作。大会还呼吁有关各国各机构主动提供帮助,支持特别代表的工作。

  1997年九月联合国秘书长任命奥拉拉·奥图诺先生作为特别代表,处理儿童和武装冲突事务。在宣布这一任命时,联合国秘书长强调,我们迫切需要以那些在武装冲突中自身权利和完善曾经遭受和正在遭受践踏的儿童的名义,发出公开倡议和道德呼吁。

  拉迪卡·库马拉斯瓦米女士于2006年4月担任了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的职务。因此,本报告概述了特别代表办公室在这一任务新阶段的关键优先事项,其中包括执行各项战略,以确保开启保护儿童国际标准和规范的“落实的时代”。本报告还突出介绍了国际社会切实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工作取得的一些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