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儿童和对儿童实行其他形式的严重性暴力

  对儿童和妇女的强奸和性侵犯越来越成为冲突的特征之一。这种暴力行为通常是在冲突导致的法制真空的情况下犯下的,并由于继而出现的有罪不罚的文化而加剧。在某些情况下,性暴力被用作一种预先策划的战争战术,旨在羞辱或灭绝人口或强迫人口流离失所。例如在刚果民主共和国,有罪不罚的气氛造成了猖狂的性暴力,惊人的是其中儿童占了受害者的百分之三十三。

  特别对于儿童而言,其生理和心理后果是极具毁灭性的。这种侵权行为的形式包括性奴役、强迫卖淫和迫婚或性残害。受害者的长期健康影响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瘘管病、早孕以及令人虚弱的心理创伤。

  冲突中发生的性暴力,尤其是针对男孩和女孩的性暴力打破了每一种文化中最深层次的禁忌,因而对社会肌体造成了最高程度的破坏。因此,在发生大规模和系统性的性暴力事件之后所需的干预行为要求采取更为全面的方法,从受害人开始,并延伸到受害人需要重新寻找生活和安慰的社区。性暴力受害者的耻辱化往往使他们受到摈弃或边缘化,这需要对受影响的儿童采取全面的基于社区的干预措施。

  《国际刑事法庭罗马规约》规定强奸和其他严重的性暴力行为是战争罪。必须尽一切努力将那些犯下这一特别战争罪的人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