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儿童和对儿童实行其他形式的严重性暴力

  对儿童和妇女的强奸和性侵犯越来越成为冲突的特征之一。这种暴力行为通常是在冲突导致的法制真空的情况下犯下的,并由于继而出现的有罪不罚的文化而加剧。在某些情况下,性暴力被用作一种预先策划的战争战术,旨在羞辱或灭绝人口或强迫人口流离失所。

  报告所述期间,从布隆迪、乍得、中非共和国、科特迪瓦、刚果民主共和国、海地、索马里和苏丹收到的报告显示,强奸儿童和针对儿童的性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

  特别对于儿童而言,其生理和心理后果是极具毁灭性的。这种侵权行为的形式包括性奴役、强迫卖淫和迫婚或性残害。受害者的长期健康影响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瘘管病、早孕以及令人虚弱的心理创伤。

  尽管关于针对男孩的性暴力案件时有报道,但是对于这一特定问题没有引起充分关注,这类暴力事件基本上仍然没有记载。某些研究结果表明,男孩在平民区展开的军事行动期间,或在征兵或被绑架到准军事部队期间尤其易受性暴力侵害。他们在难民营和境内流离失所环境下以及在拘留期间也尤其易受侵害。

  另一个趋于被低估的方面是男童作为犯罪人或者性暴力的目击者面临创伤。男童可能被指挥官直接强迫或者间接迫于同伴压力而实施强奸。

  冲突中发生的性暴力,尤其是针对男孩和女孩的性暴力打破了每一种文化中最深层次的禁忌,因而对社会肌体造成了最高程度的破坏。因此,在发生大规模和系统性的性暴力事件之后所需的干预行为要求采取更为全面的方法,从受害人开始,并延伸到受害人需要重新寻找生活和安慰的社区。性暴力受害者的耻辱化往往使他们受到摈弃或边缘化,这需要对受影响的儿童采取全面的基于社区的干预措施。

  必须强调通过在国家层面对这类罪行进行严格而系统的调查和起诉以及国际司法机制将此问题作为重点,打击强奸和其他性暴力行为有罪不罚的现象。安理会第1882(2009)号决议将强奸和其他性暴力行为作为重大优先事项,呼吁武装冲突各方拟定和实施应对这些侵害行为的行动计划。

  为此,特别代表办公室已开始与相关联合国机构和部门协商,以制定一项战略,在安全理事会第1612(2005)号决议、第1820(2008)号决议、第1888(2009)号决议框架范围内加强性暴力行为的数据收集和报告——这将为通过一整套共同指标查清事件、受害人和犯罪人提供更好的平台,并能够更好地分析针对儿童性暴力行为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