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的主要文件

  过去12年期间,问题一直在国际议程上,其开端是格拉萨·马谢尔的开创性的报告以及确定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的任务规定的确立。

  自那时以来,已经详尽制定了一套国际法律标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招募儿童加入战斗部队的行为列为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国际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将招募儿童兵参战定为最恶劣形式的童工。《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将招募儿童参战的行为视为非法,而《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将儿童参与敌对行动的最低年龄定为18岁。

  有了这一基础,国际社会现在将其重点从制定标准转向实施和提供切实保护的时代。事实上,我们已看到不再容忍对侵害儿童的罪行不予惩罚的令人鼓舞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