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冲突各方的承诺

  在过去几年,特别代表和维持和平行动部、政治事务部、国际劳工组织、儿童基金会建立了与违约方进行对话的系统做法。这种对话的目的时有促使各方作出坚定承诺,如不招募和使用童兵,释放被绑架的儿童,遵守人道主义的停火以便为供餐和免疫提供方便,并允许进入为流离失所者提供人道主义救济和保护。

  安全理事会根据第1612(2005)号决议开展积极主动的进程的声势,同时运用上述国际标准,大大加强了儿童保护倡导者开展的工作。在特别代表任期的过去三年里,政治层面的儿童保护倡导对话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果以冲突各方作出承诺的形式出现;这一对话也为在几个令人关切的局势中实地保护儿童的工作带来具体成果。例如,特别代表提交大会的前份报告(A/62/228)强调儿童保护问题各伙伴与科特迪瓦冲突各方取得了成就,即执行了行动计划,确保与战斗部队有关系的儿童获得释放。2007年,持续对话造成的势头导致新生力量(新生力量防卫和安全部队)和4个亲政府武装民兵团伙停止招募儿童并采取措施甄别和释放了他们队伍中的所有其他儿童。因此,所有5个当事方都从秘书长年度报告附件名单中除名。

  对中非共和国、布隆迪、缅甸、斯里兰卡、苏丹和乌干达的武装部队和团伙的行动计划方面也取得了进展。在乍得,政府与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济基金会(儿童基金会)签署了政府武装部队中的童兵复员协定。

  作为独立的道德声音和高层倡导者,特别代表与包括非国家行为者在内的冲突各方开展了儿童保护问题对话,这种对话不妨碍冲突各方的政治或法律地位,同时也得到了有关会员国的同意。在中非共和国,特别代表与复兴共和国与民主人民军进行了讨论,争取它们承诺释放所有与其部队有关的儿童。在得到有关政府同意下与这些行为者的对话对于确保儿童获得释放至关重要。鉴于秘书长年度报告附件中列名的大多数冲突当事方都属于非国家行为者,会员国必须为联合国与这些团体之间的接触和对话提供便利,以便制订并执行制止招募和使用儿童和一视同仁解决所有其他严重侵犯儿童权力行为的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