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的性质发生改变
近十年来,包括格拉萨·马谢尔关于武装冲突对儿童的影响研究报告(A/51/306和Add.1)和审查报告(见A/62/228)在内,联合国多项报告都关切地注意到战争的特征和战术正在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对儿童构成前所未有的新威胁。
特别是在亚洲和非洲的很多新的战争中,冲突都发生在难以进入的内地和周边地区。儿童和其他平民中的弱势群体日益成为暴力的直接目标。成千上万儿童直接在战斗中死亡和受伤,除此之外,在冲突环境中有更多儿童死于营养不良和疾病。武装冲突局势中儿童的其他基本权利,如教育和娱乐权也被剥夺。
必须在武装冲突的特征发生变化并影响到儿童的背景下认识儿童保护方面新出现的挑战。
1. 恐怖主义和反恐
恐怖行动和反恐措施都对儿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迄今为止,在不容侵犯之地,例如学校、医院、及其他公共场所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的比例非常高,儿童也越来越多地被人利用实施这些袭击,甚至在有些地方充当了人体炸弹。
因此,反恐措施往往也以儿童为目标,包括逮捕和关押被怀疑与恐怖组织有关系的儿童。其中许多儿童被拘留,违反了少年司法国际标准。精确空中轰炸和其他类型的军事行动也造成了所谓“附带损害”的结果,儿童往往成为牺牲品。
国际人道主义法建立在两项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其一是区分战斗人员和平民,其二是成比例使用武力原则。国际社会重申必须遵守那些几个世纪以来形成的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
2. 武装行为者的多样性
武装行为者的特点越来越多样化并且难以定义。其中包括政府部队、叛乱团体、准军事人员和代理军队等。在具体的时间和环境之下,其政治动机与犯罪活动存在交叉的灰色区域。
对于特别代表而言,与所有冲突各方一道参与有关儿童保护的对话仍然至关重要。然而,在涉及非国家方时,特别代表一直主张不应损害其政治或法律地位,并应得到相关政府的同意。非国家行为者也受到日内瓦四公约规定的交战规则以及诸如《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等国际立法的约束,因此必须遵守保护儿童的国际标准。
3. 政治动机、犯罪行为和资产战争
犯罪行为和出于政治动机的行动可能存在交叉的灰色区域,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现象即争夺资产或资源的战争,其中冲突往往围绕着掌控自然资源。除了征兵和其他类别的严重侵权行为之外,儿童还可能被强迫进行采矿劳动,或落入贩卖儿童的犯罪网络之中。
4. 小武器的供应以及集束弹药和地雷的影响
事实证明,小武器和轻武器扩散以及随时供应助长并加剧冲突,大量有说服力的例证表明,冲突中使用儿童情况的增多和小武器的随时供应之间存在直接联系,因为连最年幼的儿童也可以轻易操控和掌握小武器的用法。
5. 作为战争武器使用的性暴力
对儿童和妇女的强奸和性侵犯越来越成为冲突的特征之一。
性暴力受害者的耻辱化往往使他们受到摈弃或边缘化,这需要对受影响的儿童采取全面的基于社区的干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