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

  特别代表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各主要实体,以及各会员国,区域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民间社会团体之间的协同努力,已经为儿童造成了重大的进展、行动和实际成果。

  这些进展包括增强对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问题的全球意识;发展和加强对儿童保护的国际规范和标准;大会和人权理事会持续地优先和注重考虑这个问题; 通过安理会的系统性约定,把儿童与武装冲突放入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议程;在联合国系统与协调一致的宣传体中加深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主流意识。

  由国家法庭(如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内)和包括国际刑事法院和塞拉利昂问题特别法庭在内的国际法庭,通过运用和执行国际规范和标准,在消除有罪不罚文化和追究严重侵犯儿童权利者责任的斗争过程中,树立了重要的先例。

  安全理事会开展积极主动的进程的声势,同时运用国际标准,大大加强了儿童保护倡导者开展的工作。在过去三年里,政治层面的儿童保护倡导对话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果以冲突各方作出承诺的形式出现;这一对话也为实地保护儿童的工作带来具体成果。

  特别代表办事处与维持和平行动部之间的一个重要伙伴关系,通过将儿童权利和保护纳入维和人员培训以及在维和团中部署儿童保护问题顾问,已将儿童问题纳入维和行动。

  特别代表还围绕将冲突后的儿童问题纳入和平建设工作议程方面的问题,发起了重要的讨论。特别代表将继续提倡考虑儿童遣散问题,包括较为长期的重返社会需求、教育和青年就业策略。

  在特别代表关于使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的状况和权利更为人所知的宣传战略中,实地访问一直是核心要素。过去三年里,特别代表进行了12次国家访问。

  在联合国之外,区域组织(如非洲联盟和欧洲联盟)已开始履行他们向儿童在自己的维持和平、缔造和平和建设和平的倡议中的承诺。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联盟通过了一项实际贯彻欧洲联盟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指导方针的策略。

  另外一项重大政治倡议是78个会员国,坚决承诺执行《巴黎承诺》和《关于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系的儿童的原则和准则》,这两份文件为与武装团体有关系的儿童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提供了准则。

  国际和区域一级的行动必须有国家一级处理有罪不罚承诺的支持,无论怎样强调这一点都不过分。各会员国必须将其作为最紧迫的优先事项问题确保适当改革本国的保护儿童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