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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预算

经常预算

  联合国的开支是经过全体会员国参加的严格程序决定的。

  最先由秘书长在仔细审查联合国各部的要求后向大会提出预算。随后由16名成员组成的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以及34名成员组成的方案和协调委员会对此进行分析。委员会将建议提交给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大会行政和预算委员会,由后者对预算进行进一步的审查。最后,预算提交给大会终审并通过。

  自1988年以来,预算一直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使各国能够限制预算的增加。

更多信息:

会费

  会员国通过大会运用的主要标准是一国的支付能力。这是根据对国民生产总值(国产总值)的估算以及若干调整数(包括外债和人均低收入)决定的。每个会员国在预算中所占的比例份额由大会根据这一方法决定,从最少的0.001%到最多的22%不等,最不发达国家最多为0.01%。2005年,47个会费最低的国家的摊款额各为14 360美元。会费最高的国家是美国,其摊款额为362 852 996美元。

  大会批准2006-2007两年的预算为37.99亿美元。

2007年缴纳会费最多的10个会员国:

国家

占总预算的百分比

美利坚合众国

22.00%

日本

16.62%

德国

8.58%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6.64%

法国

6.30%

意大利

5.08%

加拿大

2.98%

西班牙

2.97%

中国

2.67%

墨西哥

2.26%

  更多信息参见:2007年联合国会员国应缴纳会费

拖欠财政款项

  联合国宪章第十九条规定如下:

  “凡拖欠本组织财政款项之会员国,其拖欠数目如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之数目时,即丧失其在大会投票权。大会如认拖欠原因,确由于该会员国无法控制之情形者,得准许该会员国投票。”

  参见:联合国宪章第十九条下拖欠财政款项的会员国

维和预算

  预算委员会通常在春季会议下半部来讨论联合国维和财务的多方面议题。维持和平行动的财政年度是从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它的费用估算是在会员国之间根据一个特别的维和基本比额表。

  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期间批准的维和资金大约为$54.8亿美元。它包括维持和平行动, 联合国在布林迪西后勤基地以及支持维和的账户。

  关于各个维持和平行动预算细节, 请参见维和网站

更多信息:

国际法庭

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相关财务条例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