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方式
审计标准
审计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聘审计团的共同审计标准以及《国际审计标准》开展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还应根据《联合国财务条例和细则》附件中规定的补充职权范围进行。
财务和合规审计
审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是进行财务和合规审计。在这方面,审计委员会尤其需要弄清:
- 财务报表是否公平地反映了截止本会计期结束时的财务状况以及本会计期业务结果;
- 财务报表是否根据既定的会计原则编制;
- 是否采用与前一个会计期一致的会计原则;和
- 各项交易是否根据《财务条例》和立法授权进行。
绩效审计
审计委员会开展绩效审计的任务源自于《联合国财务条例和细则》。在这方面,审计委员会可以提出与财务程序、会计制度、内部财务管理以及本组织的一般行政和管理工作的效率问题有关的观察意见。
绩效审计的结果应与财务和合规审计的结果合并起来,并且要纳入审计委员会向大会提交的长式报告之中。
程序规则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应以《审计委员会的规则和程序》为指导。
与其他监督机构的协调
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也是大会在1959年(第1438(XIV)号决议)设立的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聘审计团的成员。通过外聘审计团的各次年度会议,委员们就一些技术问题交流意见和经验,目的是尽可能协调各种做法和采取相同的审计方式。
审计委员会还定期与内部监督事务厅(监督厅)以及联合国系统的其他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互动。这种互动所采取的形式包括:共享工作计划、致管理当局函和报告以及就共有的重要事项定期举行会议,其主要目的是弄清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的依赖程度,避免工作重复。另外,也与联合检查组进行类似的互动。
审计业务委员会
为了使审计委员会能够完成其任务,在1976年成立了审计业务委员会。该委员会设在联合国总部,由三名专职的外聘审计主任(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和审计委员会执行秘书组成。委员会主席由外聘审计主任轮流担任,每两年轮换一次,现任主席由南非担任,任期为2009-2010年。
审计业务委员会的现任成员如下:
Imran Vanker 主席(南非) |
![]() Xue Wen Hu 先生 (中国) | ![]() Olivier Myard 先生 (法国) |
审计业务委员会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以确保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符合专业标准。协调工作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审查各种审计计划、致管理当局函和各种报告;
- 对各种专题进行横向审查;和
- 进行质量保证审查。
委员会成员的发言稿
审计结果的传播
每项审计工作完成时,审计业务委员会将要对主管外聘审计主任编写的审计报告草案进行讨论。然后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提交给本组织负责人,以供其提出评论意见。根据收到的答复意见,编写最终审计报告,以供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审议。
审计委员会为每个组织的财务报表提供长式报告和审计意见。这些长式报告和审计意见与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一起将被提交给大会或其他理事机构。被转递给大会的各种报告先由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再由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将其评论意见提交大会。
公布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每个两年周期内大约提交36份报告。其中,有21份报告将在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聘审计团网站向公众公布。
审计委员会报告 | 外聘审计团报告
其他出版物
在本次更新时,没有其他出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