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06(1997)号决议
1997年4月16日安全理事会第376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1年5月30日第696(1991)号决议及其后的各项有关决议,
重申其对维护安哥拉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重申重视安哥拉政府和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安盟)全面执行《和平协定》(S/22609,附件)、《卢萨卡议定书》(S/1994/1441,附件)和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
表示满意和平进程最近取得的进展,包括安哥拉国民议会核可安盟领导人作为最大反对党领导人的特殊地位,和安盟代表于1997年4月9日在国民议会就职,
重申完成和平进程的最终责任在于安哥拉人自己,
审议了秘书长1997年2月7日的报告(S/1997/115)和1997年4月14日的报告(S/1997/304),
1. 热烈欢迎团结与民族和解政府(团结政府)于1997年4月11日就职;
2. 强烈敦促双方通过团结政府并在联合委员会继续支持下,毫不拖延地完成和平进程余下的军事部分,包括将安盟士兵编入安哥拉武装部队和遣散,甄选安盟人员编入安哥拉国家警察,以及开展政治任务,特别是国土全境的国家行政正常化,在这方面,认为安哥拉总统和安盟领导人在安哥拉境内举行会议将有助于此一民族和解进程,并表示希望将举行这样一次会议;
3. 欢迎秘书长1997年4月14日的报告所载的建议;
4. 决定将第三期联安核查团的任务期限延长到1997年6月30日,以协助执行这些余下的任务,但有一项了解,即第三期联安核查团将斟酌情况,利用已拨给或分配给核查团1997年6月30日终了期间的资源,开始向秘书长1997年2月7日的报告(S/1997/115)第七节所述的观察团过渡;
5. 请秘书长考虑到和平进程余下的有关任务的进展情况,如期完成第三期联安核查团军事部队的撤离;
6. 考虑到秘书长1997年2月7日和1997年4月14日的报告,表示打算考虑设立联合国的后续驻留以接替第三期联安核查团,并请秘书长至迟于1997年6月6日提交一份报告,载列他关于这一特派团的结构、具体目标和所涉经费问题的建议,供安理会审议;
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