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54(1996)号决议
1996年4月26日安全理事会在其第3660次会议上通过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1996年1月31日第1044(1996)号决议,
注意到1996年3月11日秘书长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044(1996)号决议第7段提交的报告(S/1996/179)及内载的结论,
对1995年6月26日恐怖主义分子在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企图暗杀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总统深感震惊,并深信必须将应对这一行为负责的人绳之以法,
注意到非洲统一组织(非统组织)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机制1995年9月11日和1995年12月19日的声明(S/1996/10,附件一和二)认为对穆巴拉克总统的未遂暗杀,其目标不仅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总统,也不仅是埃塞俄比亚的主权、完整和稳定,而是整个非洲,
对苏丹政府尚未遵从非统组织中央机关在上述声明中所提要求表示遗憾,
注意到非统组织秘书长继续努力确保苏丹遵从非统组织中央机关的要求,
又遗憾地注意到苏丹政府没有对非统组织的努力作出适当反应,
对苏丹政府不遵从第1044(1996)号决议第4段所提要求深表震惊,
重申镇压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包括国家直接间接参与的这种行为,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至关紧要,
确定苏丹政府不遵从第1044(1996)号决议第4段所提要求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决心消除国际恐怖主义并确保第1044(1996)号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兹为此目的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要求苏丹政府不再拖延地遵从第1044(1996)号决议第4段所提要求:
(a)立即采取行动,确保将因为1995年6月26日在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企图暗杀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总统而被通缉但藏匿在苏丹的三名嫌疑犯引渡到埃塞俄比亚起诉;和
(b)不再从事任何活动协助、支持和便利恐怖主义活动,不再收容和庇护恐怖主义分子;今后在与邻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中充分遵守《联合国宪章》和《非统组织宪章》;
2. 决定下文第3段所载规定应自1996年5月10日东部标准时间0时1分起生效,并应继续有效,直至安理会确定苏丹政府已遵行上文第1段为止;
3. 决定所有国家应:
(a)大幅度减少苏丹外交使团和领馆工作人员的人数和降低级别,并限制或控制所有留驻的这种工作人员在其境内的行动;
(b)采取步骤限制苏丹政府成员、苏丹政府官员和苏丹武装部队人员入境或过境;
4. 呼吁所有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不在苏丹召开任何会议;
5. 呼吁所有国家,包括并非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成员的国家,虽有任何国际协定所赋予的任何权利或规定的任何义务,或有上文第3段所载规定生效前签定的任何合同或发给的任何热照或许可证,仍应严格遵照本决议行事;
6. 请各国在本决议通过后60天内向联合国秘书长报告其为实施上文第3段所载规定而采取的措施;
7. 请秘书长自上文第2段规定的日期起60天内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安理会提交初步报告;
8. 决定在上文第2段规定的日期后60天重新审查此案,并根据秘书长确定的事实,审议苏丹是否已遵行上文第1段的要求,如尚未遵行则审议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以确保苏丹遵行;
9.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 由于技术上的理由重新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