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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委员会如何与各国配合开展工作?
根据第1373号决议第6段,反恐委员会要求所有国家向委员会报告为执行第1373号决议而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步骤(普遍照会SCA20/01(6))。
这些报告是反恐委员会与会员国配合开展工作的基础。
反恐委员会收到的所有报告由反恐委员会三个小组委员会之一审议。这三个小组委员会分别由三名副主席担任主席(参见反恐委员会的组成)。在审议过程中,相关的小组委员会还邀请有关国家参加小组委员会关于该国报告的部分讨论。
任命了一个独立专家顾问小组就各国报告的技术方面问题向小组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该顾问小组利用如下领域专长支持反恐委员会工作:
· 立法起草;
· 金融法及惯例;
· 海关法及惯例;
· 移民法及惯例;
· 引渡法及惯例;
· 警务和执法;
· 非法武器贩运;
· 其他相关专门知识领域,包括援助(参见反恐委员会和援助)。
反恐委员会根据其对报告及任何其他现有信息的分析,对各国遵守第1373号决议的情况进行评估。然后反恐委员会在专家的指导下向每个国家发信。在信中,反恐委员会就各国报告中考虑的事宜以及反恐委员会认为与执行第1373号决议可能有关的其他事项提出进一步的问题。要求各国在三个月内向反恐委员会再提交一份报告,答复这些问题。第1373号决议的执行工作是一个持续进程。
关于反恐委员会 (续)
任务规定
反恐委员会组成
反恐委员会向各国提出什么要求? 反恐委员会如何与各国配合开展工作?
确定优先事项 反恐委员会的振兴
反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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