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千年宣言 目标
2000年9月,147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其他领导人会聚在联合国总部,通过了《千年宣言》,为新世纪制定了议程。
国际法治 -- 加强对国际法院和《联合国宪章》的遵守;采取协调行动打击恐怖主义;加倍努力反击世界毒品问题,打击跨国犯罪;
裁军 --
发展与消除贫穷:千年发展目标
维护《世界人权宣言》;力争保护所有人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加强各国的能力,以履行民主的原则与实践,落实人权;打击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执行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 形式歧视公约》。
* 重申大会作为联合国主要的议事、决策机构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经济及社会 理事会;加强国际法院
* 鼓励联合国各主要机构定期进行磋商和协调。确保以可预期的方式及时为联合国提供其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源;促请秘书处通过采用现有的最佳管理办法和技术, 以最佳方式利用资源; 促进遵守《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
* 确保联合国、其机构、布雷顿森林机构、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多边机构的政策更加协调一致,并进行更好的合作;使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广大民间社会有更 多的机会为联合国的目标和方案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