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就利比亚决议向安理会汇报工作





  2011年5月4日 安理会在今年2月26日一致通过第1970号决议,决定将利比亚情势移交国际刑事法院。该法院检察官莫雷诺-奥坎波5月4日向安理会汇报了决议通过以来检察官办公室开展的调查和起诉工作,并表示将在未来数周内向该法院法官提出请求,以今年2月中旬以来在利比亚境内实施的危害人类罪为由逮捕三名利比亚人。奥坎波没有透露他将起诉的三人的名字。他的请求还有待法院批准。

  莫雷诺-奥坎波表示,利比亚今年2月15日发生反政府抗议并引发了武装冲突,近当月就有500到700人死亡;利比亚境内的危害人类罪刑仍在持续,“如果发布命令实施这些罪行的人不被制止、不被逮捕,谋杀、迫害、大规模的逮捕、酷刑、杀戮、强迫失踪以及袭击手无寸铁的平民的行为就不会减轻”。
  
  莫雷诺-奥坎波表示,他将向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分庭提出请求,对三名利比亚人发出逮捕令。
  
  莫雷诺-奥坎波说,预审分庭可以接受请求、驳回请求或者要求检察官办公室提交额外信息。如果法官们决定发出逮捕令,实施逮捕令的主要责任将有赖于各领土主权国家。
  
  莫雷诺-奥坎波表示,利比亚反对派“全国过渡委员会”已经承诺致力于实施逮捕令,他同时呼吁联合国会员国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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