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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呼吁明确和扩展在战争时期保护环境的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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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沙 |
2009年11月6日 11月6日是联合国大会于2001年确立的“防止战争和武装冲突糟蹋环境国际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当天特别发表了一份由20位国际知名的法律专家编写的研究报告,称现有国际法当中有关保护武装冲突期间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相关条款急需得到明确、加强和实施执行。
环境署的报告指出,尽管一些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书,例如《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等,明确规定了战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必要性,但其措辞及表述都不够全面和准确,落实和强制执行工作仍很薄弱,而且缺乏国际机制用以监测损害情况或处理为战争期间环境受破坏而提出的索赔要求。
专家建议,相关条款应得到进一步细化和准确化,例如战争期间造成的环境破坏的门槛标准应明确界定为在方圆数百平方公里区域内由冲突所导致的严重环境影响持续数月或一个周期以上。此外,对于地下水蓄水层、农田、牧场、国家公园或濒危物种栖息地等重要的、具有核心经济价值的地点或生态系统应通过新的法律手段被“非军事化”而得到保护。
潘基文秘书长当天也发表声明指出,自从越南战争期间大规模使用落叶剂以来,已过去了30多年,自从第一次海湾战争结束时科威特境内600个油井被摧毁,从而造成广泛污染以来,几乎过去了20年,然而,环境继续由于世界各地的武装冲突而受到损害。例如,加沙地带数十年的漫长冲突对地下水供应造成严重影响,使其有可能立即崩溃,而有150万巴勒斯坦人依靠这些供应获得饮水和从事农业生产。
潘基文强调,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于建设和平和巩固和平来说至关重要。如果维持生计的自然资源被破坏或摧毁,便绝不会有持久的和平。他呼吁各会员国调整现有的法律文书,使其体现当今武装冲突的内部性质,并采取强制执行、恢复和赔偿行动;此外,必须使国家立法充分体现国际刑法当中允许对武装冲突期间破坏环境的行为提出起诉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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