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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专呼吁伊朗停止处决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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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皮莱 |
2009年10月13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10月13日发表声明,对伊朗在11日处决了一名少年犯表示惊愕。她呼吁伊朗改革现有法律,彻底停止处决少年犯的做法。
10月11日,伊朗处决了一名在街头打斗中致人死亡的少年犯,案犯与被害者都是17岁。在此之前,联合国人权高专及其他人权专家都曾向伊朗当局提及此案,提醒伊朗其按照国际法应当履行的责任。伊朗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这两个公约都禁止对少年犯实施死刑。
伊朗方面表示,在此类案件中,司法机构鼓励受害者家人与犯罪者达成私下解决。司法机构此前曾暂时停止对这名少年犯的裁决,让受害者的家人决定是否按照伊斯兰法宽恕凶手。
人权高专皮莱表示,11日的处决显示出,除非伊朗改革现有法律,彻底停止处决少年犯的做法,否则无法确保少年犯得到仁慈对待。
此外,皮莱还对有消息称三名参与伊朗大选后抗议活动的人士被判处死刑表示关切。皮莱表示,国际法禁止对未导致生命损失的罪行判处死刑,而且最近对反对派活动家的审判形式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皮莱强调,她认为无论在何种背景下都不应实施死刑,她敦促各国采取行动落实第62届联大通过的呼吁成员国暂停适用死刑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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